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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落户 留学归国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落户(留学归国人员如何办理落户和报到证)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4-05-22 17:17:19 浏览48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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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留学归国人员如何办理落户和报到证

关于怎么办理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就业报到证 1、凡在国外留学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赴港、澳地区攻读学位,或出国前已办理解除公职手续的留学人员,回国后办妥学历学位认证手续,并联系好国内工作单位后,则可办理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 2、办理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所需材料包括: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指定的就业落户服务系统在线登记申请人的个人信息;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可委托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办理);单位接收函;由具有人事存档权的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委托的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3、到上海和深圳就职的留学人员就业报到手续需直接找当地人事局办理,而在其他城市工作的留学人员,可在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的留学人员服务机构办理。需注意的是,报到证的有效期一般为40天,过期或遗失后不可补办,因此,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将其交至用人单位。

留学生回国落户基本需要哪些落户条件,了落户要求有

1. 申请人工作单位必须在留学生服务中心立户,并提供留学生落户北京相应指标;

2. 在国内高校毕业后直接出国留学的人员,在国外学成后回国工作的;或者出国前已经办理了辞职、离职等解除公职手续的留学回国人员;

3.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含硕士);

4.出国留学一年以上(具体参照护照出入境时间,累计境外停留时间要满360天);

5.学业结束回国两年内就业并提出申请。具体时间参照学业、进修、境外工作结束时间、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上的学业结束时间以及护照出入境记录;

学习结束后在国、境外工作者还另需提供国、境外工作证明(包括合同、工资单、税单或者机构负责人签字的工作证明等);

6. 在京用人单位已经依法与留学回国人员建立劳动人事关系,签订一年期以上(含一年)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留学回国人员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缴纳社会保险费。

北京落户的硬性要求

1.进行教育部留服的学历学位认证;

2.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含硕士);

3.出国留学一年以上(满360天);

4.学业结束回国两年内就业并申请,回国时间查验护照上出入境记录,同时参照学业、进修、境外工作结束时间;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上的学业结束时间;学习结束后在国(境)外工作的留学人员还另需提供国(境)外工作证明(包括合同、工资单、税单或者机构负责人签字的工作证明等)。

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办理就业落户基本要求

1.在国外留学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

2.出国前已办理解除公职手续的留学回国人员;

3.出国留学一年以上(满360天);

4.申请在北京落户的需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含硕士),且学业结束回国两年内,按要求把所有申请材料递交至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受理;

5.申请到其他省市省会城市(不包括上海、深圳)落户的需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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