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育政策的演变

生育政策的演变(计划生育政策从哪年开始)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4-05-24 12:42:51 浏览52 评论0

抢沙发发表评论

今天给各位分享计划生育政策从哪年开始的知识,其中也会对计划生育政策从哪年开始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

计划生育政策从哪年开始

计划生育政策于1982年开始定为我国基本国策,并于同年写入我国宪法并保留至今。计划生育,即有计划的生育,是我国于1982年定下的一项基本国策,其目的是有计划地控制人口。主要内容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一直到2020年,计划生育政策有些许的更改和放松,但依然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二十五条 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

这些年中国生育政策有何变化

引言:国家的生育政策会影响到国家的人口变化,那么人口变化对于国家发展而言,也是非常的重要。如果人口过多,那么就会导致资源短缺,而且也给社会治理造成较大的困难。如果人口过少,就会导致劳动力短缺,不能增加经济活力。所以一定要保持一个合理的平衡点上,这也就使我国对于生育政策一直在做出正确的调整。

一、生育政策

计划生育政策是在50年代中期以及60年代末期产生的,这是针对一些专家预测我国人口过多所导致的一些社会问题而制定的。这样一来,就会使国家推出一家只能生一个幼儿的政策。在后来,国家也认识到一胎政策的弊端,就是对于养老问题会有较大的压力,所以也就渐渐放开,直到现在推行二胎政策。这样的政策对我国的发展是十分有必要的,能够一定程度上减少社会问题。

二、相关变化

关于计划关于生育政策的变化,也是国家根据不同时代发展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的。由于现在经济社会发展的较为迅速,如果仅仅是一胎政策,那么也就会面临着就业困难、养老压力较大的一些问题。所以为了刺激我国经济的发展,又推行了二胎政策,这样一来就能够增加人口。对于就业就能有效的解决,而且也可以减少一些独生子女以及国家的养老的压力。

国家之所以会对生育政策作出一些调整,就说明存在其一些必要性。我们作为公民就需要积极配合国家所调整的一些生育政策,我们要相信国家的政策是为人民利益进行设计的。所以我们也要积极的配合相关工作的开展,当然我们也可以从这些政策中获得一些益处。二胎政策的推出,也能够使人口增加,从而提高人们的生活品质。

中国计划生育政策是如何变迁的

我相信对于这个问题,很多人都会存在着自己的一些看法。那就是中国计划生育政策是如何变迁的呢?

其实对于这个问题,很多人都会有自己对于这件事情的想法,尤其是对于中国计划生育政策其实近几年来都发生着比较重大的改变。而它改变背后所依据的无非就是社会环境的变化,尤其是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每一个家庭,基本最少4-5个孩子,最多的甚至有7-8个孩子。虽然那个时代相对来讲资源比较匮乏而且全国的卫生医疗条件也并不是特别的好,导致孩子夭折的事情是非常常见的,但同样也无法阻挡他们去选择生育孩子的这一种措施。毕竟对于那个时代来讲,确实养育一个孩子的成本相对来说是比较少的。而且那个时代的孩子基本也是成长到七八岁的阶段就已经承担了家庭的一部分生活重担,所以更不用说是为他们普及教育,这对于那个时代的孩子来讲是非常奢望的一件事情,除非是家庭有一定的经济基础,但那也是屈指可数的。

所以那个时代生孩子过多也就造成了80年代政府所颁布的一项措施就是计划生育,在一定程度上就已经禁止家庭去生育两个孩子,而且在那个时候政策下达的比较严格,如果你的家庭超生的话,很有可能造成的后果一部分是孩子上不了户口,另一部分是有可能会有罚款,而且当时罚款的数额相对来讲也是比较大的。等到2016年1月1日国家开放了二胎政策,主要是因为国家已经发现我国正在处于老龄化阶段,所以为了能够让国家增加新生力量,所以实行了这项措施。而在2021年5月31日,国家再次实行三胎政策的开放,这也就向我们证明了我国人口需要增长的迫切需求。

所以在一定程度上,国家生育政策开放也在能够向我们明确的表示国家对于新生力量的需要,不是吗?

中国人口政策变化过程

法律分析:回顾我国成立以来人口政策的演变历史,大体上可划分为以下阶段:1、鼓励生育政策阶段:1949-1953年,恢复劳动力,鼓励生育。2、政策转变酝酿阶段:1954-1959年:政策转变酝酿,上层思想反复。3、限制生育政策阶段:1960-1970年:实施限制生育政策,但没有全面开展;1971-1979年:全面推行“晚、稀、少”政策;1980-1984年:生育政策紧缩,全面推行“一胎化”政策;1984-1991年:在农村实行“一孩半”政策,但在城市继续实行“一胎化”政策;1991-2014年:现行计划生育政策的稳定。4、逐步放开生育阶段:2014-2021年:人口政策进行调整,实行“单独二孩”的人口政策,主要是由于我国人口老龄化严重;2021年6月,全面放开三孩政策。

法律依据: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中国生育政策的演变

法律分析:1949 年以来我国生育政策主要经历四个阶段的变化,分别为 1949-1953 的鼓励生育阶段,1954-1977 的提倡计划生育阶段,1978-2001 的严格收紧生育阶段和 2002 年至今的逐渐放开计划生育阶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九条 国务院编制人口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全国人口发展规划以及上一级人民政府人口发展规划,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编制本行政区域的人口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70年代计划生育政策

计划生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即按人口政策有计划的生育。我国自20世纪70年代全面实行计划生育以来,全国共少生4亿多人。从70年代初到2000年,主要任务是控制人口的数量,通过降低妇女生育水平控制人口数量,这是我们最主要的任务。到2000年时,这个目标基本实现了。但是生育水平的下降不是自然的,主要是靠行政约束和社会约束取得的,还不是很稳定。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全面实施是于1972年,政府提出“实行计划生育,使人口增长与国民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战略思想。1953年至1961年:节制生育的提出阶段1982年9月被定为基本国策,同年12月写入宪法。1970年至1980年:提倡“晚、稀、少”的生育政策阶段20世纪70年代,在周恩来总理的大力倡导下,计划生育工作在全国城乡全面展开,并明确提出了力争在“四五”期间将城市人口自然增长率降到千分之十左右,农村降到千分之十五以内,这也是首次在政府正式文件中提出了人口控制目标。1973年12月,国务院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全国第一次计划生育工作汇报会,会上提出“晚、稀、少”的生育政策。1972年,政府提出了“实行计划生育,使人口增长与国民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战略思想。主要内容及目的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从而有计划地控制人口。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自制订以来,对中国的人口问题和发展问题的积极作用不可忽视。实施三孩政策的优点:(一)有利于改善人口结构,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二)有利于保持人力资源禀赋优势,应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三)有利于平缓总和生育率下降趋势,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四)有利于巩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果,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七条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第十八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演变

我国计划生育政策变化历程从1971年的“一个不少,两个正好,三个多了”,到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从单独二孩政策顺利落地,到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我国的生育政策从产生的那一天起就始终在实践中不断调整和完善。计划生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即按人口政策有计划的生育。1982年9月被定为基本国策,同年12月写入宪法。主要内容及目的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从而有计划地控制人口。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自制订以来,对中国的人口问题和发展问题的积极作用不可忽视,但是也带来了人口老龄化问题。到21世纪初,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又做出了一些调整。由于20世纪80年代出生的第一批独生子女已经到达适婚年龄,在许多地区,特别是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计划生育政策有一定程度的放松。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五条 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逐步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投入的总体水平。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必要的经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欠发达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给予重点扶持。国家鼓励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人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提供捐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克扣、挪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费用。

我国计划生育政策演变

  • 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从开始是有很大的变化的,因为战争的原因,最开始是鼓励生孩儿的,由于到了由于食物缺乏的年代,有要求,只生一个好了,到现在由于生活压力的增大,所以部分人都不想要孩子,所以就鼓励要二胎

  • 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是以前是讲究计划生育,现在已经开放二胎了

我国计划生育的措施

法律分析:建国以来生育政策演变:1949 年以来我国生育政策主要经历四个阶段的变化,分别为 1949-1953 的鼓励生育阶段,1954-1977 的提倡计划生育阶段,1978-2001 的严格收紧生育阶段和 2002 年至今的逐渐放开计划生育阶段

一、人多力量大:1949-1953 年为鼓励生育阶段 。此阶段严格限制节育及人工流产。毛泽东曾在《唯心历史观的破产》中提出“中国人口众多是一件极大的好事”,人多就是力量的观念深入人心,这导致在 1953 年第一次人口普查中,人口规模大幅超过预计。

二、一个不能少,三个多了,两个正好:1954-1977 年为提倡节制生育阶段 。1971 年,《国务院转发卫生部军管会、商业部、燃料化学工业部“关于做好计划生育工 作的报告”》中提出,“一个不能少,三个多了,两个正好”;1973 年 12 月, 第一次全国计划生育工作汇报会中提出“晚、稀、少”政策。

三、最好一个,最多两个:1978-2001 年为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阶段 。1978 年 3 月, “国家提倡和推行计划生育”首次被写入宪法,并在全国严格执行;1978 年 10 月,中央《关于国务院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的报告》中明确提出“提倡一对夫妇生育子女数最好一个,最多两个”;1980 年 9 月,中 共中央发表《中共中央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 团员的公开信》,标志着我国开始进一步收紧生育政策,将 1970 年代“两个正好”转变为严格控制生育第二个孩子和独生子女政策;1984 年 4 月, 中央 7 号文件提出“开小口,堵大口”,农村可以适当放宽生育二胎的条件, 严禁超计划二胎和多胎。

四、双独二孩-单独二孩-全面二孩:2002 年至今为逐渐放开计划生育阶段。2002 年,政府推出“双独二孩”政策,即提倡一孩,经批准允许部分二孩,严禁超计划二孩及多孩;2013 年 11 月,外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到 “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这标志着“单独二孩”政策正式实施;2015 年中共十八届 五中全会中《人口和计划生育法》修订为“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二个子女”,“全面二孩”政策推出。

五、三孩政策:2021年5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并指出,为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二十五条 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

第四十九条 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关于生育政策的演变和计划生育政策从哪年开始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