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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议员

美国参议员权力大地位高,参议员工资待遇介绍?美国参议员有实权吗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4-07-22 04:45:34 浏览40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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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参议员权力大地位高,参议员工资待遇介绍

美国分为参议院和众议院,在这2个院工作的人分别是参议员和众议员,其实通过“参”和“众”2个字就不难看出,参议其实权力要更大一些,而在美国事实也确实如此,参议员美国每个州不论大小都会选出2人,全国共100名,是绝对的政治精英。参议员和众议员从选举方式、任期时间、权力大小来说都有非常大的不同,具体的不同可以参考下面图上的介绍。美国参议员权力大地位高:跟众议员不同,参议员一般都是社会地位高,有钱有势的白人精英,他们对总统的一些提议有投票表决权;很多重要涉及国内、国外的条约都得参议员表决通过,总统都给看他们的眼色,大家可以想象一下,在这样的背景下,他们的地位在美国是怎样的一种存在。美国参议员的地位相当于中央委员,级别的话至少是美国州长级别的,在中国的话至少是省部级以上的,是真正有影响力的政治精英!看下面就是美国参议员的集体大合影:下面这个是美国众议员的大合影,众议员目前有435名那么在美国,参议员的工资情况是怎样的呢?目前,美国普通参议员的工资大约是17万美元一年,国家还会提供400万美元一年的办公经费,主要用于团队建设、办公、工作开支;众议员的工资也差不多这么多,但是办公经费要少很多,大约每年200万美元。其实,工资对很多参议员来说都是没有多大意义的,很多参议员之所以能当上参议员就是因为自己本身就有钱有人脉,比如特朗普总统,本身就是亿万富翁,国家每年发给他的40万美元,他直接都不要了。

美国参议员有实权吗

法律分析:有。美国参议院给予资深参议员的权利如下: 资深参议员在国会委员会的职位指派上有优先的特权。虽然委员会的主席职位是经由选举而出的职位,但传统上这个职位会保留给委员会里的多数派政党中最资深的参议员。

法律依据:《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三条 由选举产生的政府具有唯一的合法性。人民通过选举或者指定产生的政府官员和议员来行使权力。议员们也可以修改美国宪法和其他基本法律,甚至还可以重新起草新的宪法。

美国议员选举制度

美国国会实行两院制,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众议院有众议员435名,参议院有参议员100名。众议员任期为2年,到期全部改选;参议员任期为6年,每两年改选1/3。国会的选举每2年(偶数年)举行一次,每隔一次便与每4年一次的总统选举一同举行,而在两届总统选举之间进行的国会选举,通常称“中期选举”。由于国会议员没有任届限制,议员连选连任的现象非常普遍。据统计,国会议员连续当选5—9次的人数占总数的 30%以上;连续当选10次以上的人数,也占15%左右。

美国众议员和参议员的区别在哪

第一,议员的来源和选区:美国众议院现共435席,基于各州的人口划分选区,并定期参照人口普查结果重划选区,鉴于很多州实在人口稀少,甚至未达到推举1名众议员的选民基数,法律依然保障至少每州有1名代表,如地理位置不佳的阿拉斯加州或者小州佛蒙特州,以符合众议院之名。建国之初,美国国父们最初想设置单独一院制,但很快发现众议院似乎是基于人数上的民主,人口较少的联邦州将很难发出自己的声音,所以有了两院制议会;美国参议院现共100席,每州均分2席,参议院(Senate)承袭“元老院(Senatus)”之名,其实远比元老院或者英国上议院更具有政治上的制衡力。虽然目前参议员已经普选产生,但是与早期通过州议会选出相一致,他们既是州代表,也是选民的代表。第二,议员的特质和任期:众议院议员任期为2年,服务小选区选民,特别在大州尤其明显,加州马林郡(Marin County)就能够单独选出一名联邦众议员。众议员天生就是人民的喉舌,所以任期很短,以便最大程度与选区民意一致,加之小选区选民对议员要求较高,议员要干的活要做的事反而多,身为妇产科医师的罗恩·保罗(Ron Paul)众议员就是经营选区颇为得力,甚至重划选区亦不受影响因而先后连任20多年的绝佳例子;参议院议员任期为6年,天然的州代表,服务全州选民,出身属性或者学历背景往往好于众议员,由于任期长(6年,甚至长于一届总统任期),两位代表又互不竞争,因而较为稳定,很多想提出自己立法见解或者政治理念的人物更乐于在宽松的参议院提供服务,例如被誉为“参议院雄狮”的肯尼迪总统胞弟爱德华·肯尼迪(Edward Kennedy)任职马萨诸塞州联邦参议员长达47年之久(这一席位的前任正是肯尼迪总统本人),并成功推动了诸如《民权法案》、《选举权法》、《美国残疾人保护法》以及《家庭与医疗假法》等影响颇为深远的立法案。第三,立法与制衡:众议院是天生的立法机构,体现民意和党派政治,议员随民意而动,归属于各自的党派立场,众议员个人作用有限,很难独立影响立法议程,但仍有义务通过议事规则替所在选区争取权益。众议院是税案的发源地,因为美国建国者认为税收与民众的切身利益相关,因此只有众议院能够首唱税案(就是加、减税的事只能由众议院发起,参议院不能首先提出);参议院,华盛顿总统告诉杰斐逊是想让众议院的“咖啡”凉下来的东东,众议院随民意而倒,也很麻烦,知道二战的德国和现在的台湾吗?民粹有时候很危险的,但却能吸引一时的选票和舆论,像把双刃剑,面对煽风点火的人,参议院的作用就体现了。由于参议院的学院派特质,加之议员的任期颇有保障,自身机构稳定(每2年仅重新选举三分之一的席位),所以应对狂民情绪的时候就是众议院的橡皮檫了。与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略有不同,出于对联邦内各州的礼遇,参议员能够充分保障其发言权,就是参议员想不吃饭不停地说也是可以的,无论是否有听众。最有名的例子是瑟蒙德(Strom Thurmond)参议员通过24小时的发言仍然没能阻挡《1957年民权法案》以及2013年保罗(Rand Paul)参议员通过13小时的发言阻止布伦南出任中情局局长。虽然奥巴马总统在任内削弱了单个参议员阻挡议案的权力,但是很多任命和立法仍然需要60票的程序性支持(记住不是半数,甚至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武装商船案爆发之后仍然需要67票,直至1975年民权法案年代被压缩为60票)才能依靠终结辩论结束参议员的拉布战术。其实美国建国者的初衷正是这种低效率,他们希望在参议院给少数派和学者们留有空间和尊严(哪怕是硕果仅存的),同时也看到民主并不是民主的全部,有时人民也并不总能知道自己真正想要什么。参议院建立的基石正在于这种民主的悖论。参议院也拥有众议院不具备的某些权力,其中最重要的一项可能体现在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的任命上,总统拥有提名权,而参议院可以选择接受或拒绝(2017年特朗普总统命令共和党人修改了议事规则,目前确认最高法院大法官只需要简单多数51票),总统和参议院共同属意的人选将获得司法分支中最重要的9个终身制席位之一。第四,未来和出路:众议院议员一般在结束代表生涯后重新回到自己的生活中,呵呵,民间才是众议员的乐土,少数幸运儿成为参议院的辩手;参议院则是行政和司法分支的人才库,看看佛蒙特州桑德斯参议员、德州克鲁兹参议员和佛罗里达州卢比奥参议员的抱负就知道了,别忘了奥巴马总统和拜登副总统也曾经是联邦参议员。参议院也为最高法院输送了不少杰出人物,他们在参议院任内信奉的立法理念也影响着司法对于公平正义的理解,有机会可以去看看雨果-布莱克(Hugo Black)大法官的传记,还有舍曼·明顿(Sherman Minton)大法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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