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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留学生

青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回国留学生如何办理青岛落户)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3-10-30 09:06:33 浏览52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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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如果您还对青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青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知识,包括回国留学生如何办理青岛落户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本文目录

回国留学生如何办理青岛落户

1.回国前,中国驻外使馆教育处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2.回国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际合作处,办理国外学历学位认证。3.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回国处,办理“派遣报到通知”和“落户介绍信”。4.接收单位办理报到手续。5.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办理“准予迁入证明”或“入户通知单”。6.回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7.各地派出所落户。8.落户派出所办理居民身份证。

汉庭酒店距离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多远

驾车路线:全程约955.4公里

起点:汉庭酒店(盐城世纪...

1.盐城市内驾车方案

1) 从起点向西北方向出发,沿神州路辅路行驶170米,右转进入世纪大道

2) 沿世纪大道行驶650米,调头进入世纪大道

3) 沿世纪大道行驶4.4公里,过世纪大道立交桥,左转上匝道

2.沿匝道行驶870米,直行进入盐靖高速

3.沿盐靖高速行驶30.2公里,朝连云港/G15方向,稍向右转上匝道

4.沿匝道行驶1.6公里,直行进入沈海高速

5.沿沈海高速行驶155.4公里,朝连云港(西)/青岛/G15方向,稍向右转进入连霍高速

6.沿连霍高速行驶820米,直行进入沈海高速

7.沿沈海高速行驶27.8公里,朝连云港港口/临沂/G25方向,稍向右转进入城南枢纽立交桥

8.沿城南枢纽立交桥行驶1.8公里,直行进入长深高速

9.沿长深高速行驶256.8公里,朝济南方向,稍向右转进入于家庄枢纽

10.沿于家庄枢纽行驶2.4公里,直行进入青银高速

11.沿青银高速行驶51.5公里,过麻营立交,朝滨州/天津方向,稍向右转进入房镇立交桥

12.沿房镇立交桥行驶10米,过麻营立交约640米后,直行进入滨莱高速

13.沿滨莱高速行驶45.7公里,直行进入长深高速

14.沿长深高速行驶55.6公里,直行进入荣乌高速

15.沿荣乌高速行驶156.2公里,朝乌海/北京/塘沽/G18方向,稍向右转上匝道

16.沿匝道行驶2.9公里,直行进入荣乌高速

17.沿荣乌高速行驶26.9公里,朝北京/保定/霸州方向,稍向右转进入当城互通

18.沿当城互通行驶660米,直行进入京沪高速

19.沿京沪高速行驶48.7公里,直行进入和平庄互通

20.沿和平庄互通行驶1.8公里,直行进入京津高速

21.沿京津高速行驶46.4公里,过马家湾桥,朝东五环/G1方向,稍向右转进入化工立交桥

22.沿化工立交桥行驶370米,过化工桥约460米后,直行进入东五环路

23.北京市内驾车方案

1) 沿东五环路行驶2.3公里,朝东四环/G1方向,稍向右转进入五方桥

2) 沿五方桥行驶550米,直行进入京哈高速

3) 沿京哈高速行驶4.5公里,朝东四环/十八里店桥/四惠桥方向,稍向右转进入四方桥

4) 沿四方桥行驶730米,过四方桥,右前方转弯进入东四环南路

5) 沿东四环南路行驶110米,过工大桥,直行进入东四环中路

6) 沿东四环中路行驶4.4公里,过红领巾桥约1.2公里后,直行进入东四环北路

7) 沿东四环北路行驶4.9公里,过四元桥,直行进入北四环东路

8) 沿北四环东路行驶5.5公里,过安慧桥,直行进入北四环中路

9) 沿北四环中路行驶5.4公里,过展春二桥,直行进入北四环西路

10) 沿北四环西路行驶1.8公里,过中关村一桥,直行进入北四环西路

11) 沿北四环西路行驶200米,在海淀桥/苏州街出口,直行进入北四环西路辅路

12) 沿北四环西路辅路行驶280米,调头进入北四环西路辅路

13) 沿北四环西路辅路行驶240米,过右侧的中国化工大厦约170米后,朝海淀中街/海淀南路方向,右转进入海淀中街

14) 沿海淀中街行驶140米,左转进入海淀北一街

15) 沿海淀北一街行驶80米,左转

16) 行驶30米,到达终点(在道路左侧)

终点: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青岛学历确认需要多久

   2个工作日即可查看审核结果 。各区(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等国家学历信息查询平台,对毕业生学历情况给予确认。

    相关阅读:学历确认采集信息标准

   (一)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

  1.基本信息填写须按照毕业证书内容规范输入(若毕业证丢失,以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所示信息为准)。

  2.上传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

  (2)报到证原件(报到证丢失的,须由报到证发证机关出具加盖公章的含有报到证编号的遗失证明);

  (3)毕业证书原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须上传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获取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专科就能落户青岛!住房补贴申请时间公布

人才是发展的第一资源。人才强,则城市强。6月5日,青岛为引才“放了大招”。青岛市人社局召开新闻通气会,推出四项青年人才聚青就业创业新政!

官宣:6月26日起,一次性安家费和住房补贴启动申领!此外,还公布了高校毕业生落户门槛放宽至专科等好消息!

落户门槛放宽到专科学历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人才引进工作,近期,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发改委联合发布文件,进一步放宽高校毕业生落户条件。

从今年5月16日起,40周岁以下,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学历的,可以在我市城区、新区或者县域,依次选择在合法固定住所、单位集体户、市或者区人才集体户申请落户。

文件实施设置了过渡期,规定对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16日期间,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可以在2019年8月16日之前申请落户。符合上述条件的大专毕业生,可以凭身份证、毕业证等,到青岛市公安局各分、市局办理落户手续。

对在青高校未就业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近日,市人社局将对其在青落户意愿统一进行摸底。有在青落户需求的,可将户口集中落入市人才服务中心的人才集体户,个人档案可一并转入。待毕业生就业后,按规定办理户口迁移和档案转递手续。

住房补贴、安家费26日启动申领

为保证两项补贴申领工作实现经办人员政策清、申领系统功能全、申领人员办理快,市人社局前期进行了大量测试工作,近期将继续进行系统测压、数据汇集、人员培训等工作,定于2019年6月26日启动申领工作。

住房补贴

1、发放范围

(1)派遣期内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研究生;

(2)2018年及以后毕业,派遣期内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

(3)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硕士、博士学位认证,2016年及以后首次来青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

(4)2018年及以后毕业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士学位认证,且来青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

(5)按《关于在青就业研究生住房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字〔2016〕56号)已申领住房补贴但未享受政策期满的,可按本通知规定领取剩余期限的住房补贴。

2、补贴标准

本科毕业生500元/月,硕士研究生800元/月,博士研究生1200元/月;

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1200元/月,紧缺专业博士研究生1500元/月。

紧缺专业目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定期发布。

3、申领条件

(1)申请人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的学士、硕士、博士学位;

(2)申请人申领补贴时须具有本市户籍;

(3)用人单位按规定为申请人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或申请人由创业实体(含个体工商户)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包括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无雇工个体工商户负责人。

就业或创业时间,以获得最高学历后首次在青办理就业登记时的劳动合同签订日期或创办的创业实体登记注册日期为准。

4、申领流程

学历确认

图源: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个人申请

图源: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审核发放

图源: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注意事项

申请人已购买青岛市产权型人才公寓、保障性住房(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享受过租赁型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和本市引进人才购房安家补贴等购房优惠政策,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已发放住房补贴、已领取青年人才在青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的,不再享受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

大学本科或研究生在读期间为就业状态或有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的,不可申报住房补贴。

安家费

1、发放范围

2018年6月6日及以后,在青岛行政辖区内初次就业或创业,并在青岛行政辖区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研究生、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研究生。

2、发放标准

按照博士研究生每人15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10万元一次性给予发放。

3、申领条件

(1)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以申报时实际年龄为准)。

(2)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具有本市户籍。

(3)在青岛市各类企业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就业的,须与就业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在青自主创业的,须登记注册成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事务所以及个体工商户1年及以上,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负责人。

申请人须由用人单位或创业实体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累计满12个月,包括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无雇工个体工商户负责人。初次就业或创业,以获得最高学历后首次在青办理就业登记时的劳动合同签订日期或创办的创业实体登记注册日期为准。

(4)申请人须于2018年6月6日及以后在青岛行政辖区内新购买首套商品住房(以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并符合青岛市现行购买商品住房有关政策。

其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须完成预告登记并取得不动产登记证明;购买二手商品住房的,须取得不动产权登记证书。申请人未婚的,所购商品住房须为申请人单独所有;申请人已婚的,所购商品住房须为申请人或配偶单独所有,或夫妻共有。

(5)安家费每人只可享受一次。对申请人夫妻双方同时具备安家费申领条件的,可分别享受。

(6)申请人已购买青岛市产权型人才公寓、保障性住房(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及享受过本市引进优秀高层次人才购房安家补贴等购房优惠政策的,不再享受安家费。

已分配租赁型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的应退出后方可申请安家费。

已享受过在青就业研究生住房补贴或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的人员,符合安家费申领条件的,可申请安家费,已申领的住房补贴在安家费中予以扣减。

4、申领流程

学历确认

图源: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个人申报

图源: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审核发放

图源: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注意事项

申请人自领取安家费之日起5年内,所购商品住房撤销、变更购房合同或除在青岛行政辖区内新购、置换改善型商品住房之外进行转让、交换的,须根据有关要求退回安家费。

毕业生学历信息采集 网上一次确认、全市通用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打造国际化、法治化一流营商环境的要求,我们把精简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材料作为今年工作的重点,研究开发了“青岛人社·学历汇”毕业生学历信息采集平台,目的是实现网上一次确认、全市通用。

一是网上申请、无需跑腿。毕业生全程通过线上操作进行学历学位信息采集,完成学历确认后,到人社部门再办理就业手续、住房补贴及安家费申领等涉及学历确认的相关业务,将无需再提供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二是快速审核、快速反馈。“青岛人社·学历汇”毕业生学历信息采集平台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等国家学历信息查询平台为依托,实现数据信息实时比对,毕业生网上提交相关学历信息后,2个工作日内可通过“青岛人才”微信公众号查看结果。

三是一次确认、全市共享。毕业生只需要通过“青岛人社·学历汇”毕业生学历信息采集完成一次学历确认,即可全程通过线上操作实现“无缝对接”毕业生业务办理。

毕业生即日起即可登录青岛人才网(

图源: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岛硕士安家费10万如何领取

法律分析: (一)2018年6月6日及以后,在青岛行政区域内首次就业创业并在青岛行政区域内购买唯一商品住宅的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研究生、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研究生。  (二)2020年4月20日(《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人才集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印发之日)及以后,首次在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以下简称“两区”)就业创业的毕业三年内外籍及港澳台研究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条 国家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第四条 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国家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全社会应当关心和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第五条 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青岛留学生落户到哪咨询办理请大家给点建议

留学生落户青岛和本科生落户是一样的,取得本科毕业证或者学士学位证书的就可以申请落户。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材料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人才引进申请表》;3、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其他证书档案材料不全的,应提交原发证机关或具备资质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4、申请落市或区人才集体户的,应提供无房证明,其中,落区人才集体户的,还应提供租赁合同或其他居住证明。核准经市、区人才服务中心审核后为申请人出具《青岛市人才引进落户调档函》、《人才引进情况登记表》(附件2),与符合落人才集体户的人员签订《青岛市人才集体户口管理协议书》(附件3)。调转档案申请人持《青岛市人才引进落户调档函》到现档案所在地办理人事(职工)档案调转手续,市或区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审核管理档案,并在审核完毕后将准予落户名单发至公安部门(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毕业后再办理档案调转手续)。办理落户申请人员接到准予落户通知后,根据本人情况持以下材料,到落户地所属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迁移、落户手续:1.人才引进情况登记表;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3.有合法固定住所的,需提供合法固定住所证明;4.落集体户的,需提供本市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

OK,关于青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和回国留学生如何办理青岛落户的内容到此结束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少长咸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