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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政策2019再次调整

生育政策2019再次调整(计划生育两次调整实施什么政策)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3-11-18 21:52:37 浏览63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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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生育政策2019再次调整相信很多的网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计划生育两次调整实施什么政策也是一样,不过没有关系,接下来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生育政策2019再次调整和计划生育两次调整实施什么政策的一些知识点,大家可以关注收藏,免得下次来找不到哦,下面我们开始吧!

本文目录

计划生育两次调整实施什么政策

法律分析: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有利于改善我国人口结构、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保持我国人力资源禀赋优势。计划生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即按人口政策有计划的生育。被定为基本国策,同年12月写入宪法。主要内容及目的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从而有计划地控制人口。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自制订以来,对中国的人口问题和发展问题的积极作用不可忽视,但是也带来了人口老龄化问题。到21世纪初,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又做出了一些调整。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修改后的人口计生法规定,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法律依据:《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第三条 不符合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 十八条 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增设与计划生育有关的收费项目,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生育保险报销新政策2019年

生育保险报销标准报销标准,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1、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2、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3、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4、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5、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计划生育手术费,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拓展资料: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假期天数: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晚育假增加15天。生育医疗费: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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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产假调整增加80日奖励假

广东产假调整增加80日奖励假

广东产假调整增加80日奖励假,条例简化再生育管理,明确再婚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不再对再婚夫妻之前生育的子女进行合并计算。广东产假调整增加80日奖励假。

广东产假调整增加80日奖励假1

据南方日报官方微博消息,12月1日上午,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明确了新增父母育儿假、独生子女护理假,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等内容,自决定公布之日起施行。根据条例,女方在国家规定的98日产假基础上,再享受80日奖励假,总计178日,男方享受15日的陪产假。新增育儿假,规定在子女3周岁以内,父母每年各享受10日育儿假。为缓解独生子女照护父母的压力,条例明确,父母年满60周岁以上的独生子女,每年有5日护理假;父母患病住院治疗的,其子女每年有累计不超过15日的护理假。

育儿假,是欧洲一些国家实行的一项福利政策。一般来说,享受这项福利的必须是工作已满一年以上的育龄夫妇,假期在一年左右,与产假衔接,直到孩子满周岁假期结束。

休育儿假的不只是准妈妈,也包括准爸爸,一项调查结果显示,德国三分之一的父亲选择在孩子出生一年内休"育儿假",而且趋势大幅增加。

2019年5月9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鼓励试行育儿假。

全球范围内,每年约有4000至6000万例人工流产,即全球妊娠的26%以流产为结局。我国每年人工流产超千万人次,其中25岁以下的年轻女性和反复流产人数都超过半数。而人流产生合并炎症或者子宫内膜的损害,导致生育力的下降或者根本不孕,继发性不孕不育患者中88.2%有人工流产史,重复流产4次导致不孕的几率高达92%。2015年中国推行“二孩政策”,不过即使政策放宽了,但生育率却未能随着提高,其中涉及多方面原因,不能生便是其中之一。弗若斯特沙利文报告显示,中国的不孕率从1997年的3.5%提高至2019年的`16.4%。同期,中国的不孕夫妇人数从2015年的4410万对增加至2019年的4990万对。

广东产假调整增加80日奖励假2

广东计生政策再次迎来重大调整!12月1日上午,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明确了新增父母育儿假、独生子女护理假,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等内容,自决定公布之日起施行。

南方+第一时间梳理发现,计生条例的这五大变化与你密切相关!

变化一:再婚夫妻可生三孩

条例简化再生育管理,明确再婚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不再对再婚夫妻之前生育的子女进行合并计算。

变化二:无需再交社会抚养费

条例删除与三孩政策不相适应的制约措施,包括删除社会抚养费征收、婚育证明违法责任和强制执行等内容。

变化三:新增育儿假护理假

根据条例,女方在国家规定的98日产假基础上,再享受80日奖励假,总计178日,男方享受15日的陪产假。

新增育儿假,规定在子女3周岁以内,父母每年各享受10日育儿假。

为缓解独生子女照护父母的压力,条例明确,父母年满60周岁以上的独生子女,每年有5日护理假;父母患病住院治疗的,其子女每年有累计不超过15日的护理假。

变化四:养娃有压力,政府来分担

条例新增生育支持措施,提出各级政府应当采取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

配租公租房时,可根据未成年子女数量在户型选择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

鼓励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方式,采取灵活安排工作时间、减少工作时长、实施远程办公等措施,为家庭婴幼儿照护创造便利条件。

保障妇女就业合法权益,为因生育影响就业的妇女提供就业服务。

变化五:托育将更加方便

条例明确,要推动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机构,支持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工业园区、学校、商业楼宇及青年女职工集中的单位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托育服务,有条件的可以向附近居民开放。

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适龄幼儿。

广东产假调整增加80日奖励假3

12月1日上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规定子女三周岁以内,父母每年各享受10日育儿假。

值得关注的是,对目前已怀孕或生育三孩的,条例释放最大政策善意。凡是在2021年5月31日至本次《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前生育子女的,可享受相关政策。

虐婴相关人员终身不得从事婴幼儿照护服务

为保障三孩政策落地,条例强化支持生育的配套措施。条例增设父母育儿假,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三周岁以内,每年享受十日的育儿假。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对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

条例强调政府通过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并在就业服务、配租公租房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配租公租房时,对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可以根据未成年子女数量在户型选择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

同时,“鼓励用人单位与职工依法协商确定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方式,采取灵活安排工作时间、减少工作时长、实施远程办公等措施,为家庭婴幼儿照护创造便利条件。并要求政府采取有效措施,为因生育影响就业的妇女提供就业服务。

此外,条例明确对违反托育服务相关标准和规范,以及虐待婴幼儿的托育机构进行惩处。对于托育机构违反托育服务相关标准和规范的,由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托育服务,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托育机构有虐待婴幼儿行为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终身不得从事婴幼儿照护服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再婚夫妻也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本次修法,广东优化了生育政策和服务措施,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再婚夫妻再婚后,也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已生育子女发生残疾或死亡等特殊情况的可以再生育。

同时,取消再生育审批,全面实施生育登记制度并强调登记服务便利化。

值得注意的是,广东本次还注重保障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

条例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本省户籍夫妻,享受五项优待奖励补助:一是,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以给予适当奖励。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六十周岁、女性满五十五周岁始,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二是,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三是,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扶助金;四是,就业、住房、救助及子女教育、医疗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五是,年满六十周岁,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其子女每年五日的护理假;患病住院治疗的,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十五日的护理假。

此外,本次修法还删除与三孩政策不相适应的制约措施,删除不实行计划生育违法、实行计划生育以避孕为主和超生等表述,删除社会抚养费征收、婚育证明违法责任和强制执行等内容。

【来源:羊城晚报】

2019生育保险新政策有哪些有没有需要特别关注的

一、什么是生育津贴?领取条件是?生育津贴是由生育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给企业,作为企业在员工产假期间发放产假工资的补贴。在某种意义上,可以理解为产假期间的工资。职工享受生育津贴待遇,应符合下列条件:1、职工在生育时,用人单位已按规定为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12个月,符合国家、省、市规定条件生育的。2、职工在生育时,社保处于在保状态。二、生育时,未缴费生育保险满一年能否领取?按杭州目前的政策,如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生育时未缴满12个月,可以等到连续缴满12个月后提交报销材料进行报销。三、生育津贴领取额度——月薪3000可领2万元?我们都知道,从出院到产假结束,这段就真正意义上完完全全地进入了生育保险的“管辖范围”了,要发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发放标准如下:生育津贴的领取金额=生育时职工所在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注意,这里的关键点在于:生育津贴的基数是根据生育职工所在单位职工的月平均工资,而不是职工个人的缴费基数。其中,产假天数规定如下:1、正常分娩的,产假98天(含产前假15天);2、7个月以上(含)生产或早产的,按正常分娩对待;3、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剖宫产、助娩产手术的,产假增加0.5个月;4、多胞胎生产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产假增加0.5个月;5、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含自然流产、人工流产)的,产假1个月;6、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产假1.7个月。举个栗子:某职工剖腹产生育了一个宝宝,生育时按3000的缴费基数参保杭州,其所在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5800。按照杭州市的规定,剖腹产的产假天数为113天,那她能领取的生育津贴金额为:5800÷30×113=21846.67元。辣么问题来了,有些职工的社保基数高于单位的平均工资,那岂不是亏了?其实并没有,因为生育保险费个人不用缴纳,从某种意义上讲,企业职工并没有投入成本,更多的成本是由单位来承担。四、当年度生育的,什么时候去申报生育津贴?在申领2017年生育保险待遇前,最好等本单位已经完成2016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申报(社保年调基数申报);而目前还处于年调基数申报期,部分企业的上年度平均工资申报还存在变数,因此,建议在2017年上半年生育的人员,等到2017年8月年度基数调整生效后再去申报。五、生育津贴发放要扣个税吗?生育津贴属于免税项目,是不扣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法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号)第一条的规定:“生育妇女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六、产假期间企业只发生育津贴不发工资,是否违法?法定产假期间女职工依法享受生育津贴的,用人单位不发工资,不违法。女职工在法定产假期间,如果已经参加生育保险,根据生育保险的规定享受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一般用人单位不再支付工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杭州市生育保险办法》第十三条女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一)项规定条件的,在国家统一规定的产假期限内享受生育津贴(即产假工资)。生育津贴按照产假期限和生育时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当然,在实际操作中,也有一些福利book思议的企业,会将工资与生育津贴一并发给员工。七、企业可以用发放基本工资的形式替代生育津贴吗?基本工资少于生育津贴要补足吗?根据《杭州市生育保险办法》(杭政办发[2011]22号)规定,参保人员生育津贴按照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时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职工生育休假期间,社保应正常缴纳。在实际操作中,确实存在某些企业用发放基本工资的形式替代生育津贴的情况。该做法并没有违反具体的法律法规。但是需要注意:根据政策规定的发放金额标准,如发放的基本工资少于生育津贴金额的,企业应补足。八、流产与实施计划生育手术能享受生育津贴吗?标准是?流产与计划生育手术也适用生育津贴发放计算公式:生育津贴的领取金额=生育时职工所在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其中,1、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含自然流产、人工流产)的,产假1个月;2、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产假1.7个月。3、放置宫内节育器按2天计发;4、取宫内节育器按1天计发;5、输精管结扎按7天计发;6、单纯输卵管结扎按21天计发;7、产后结扎输卵管按14天计发;8、人工流产按14天计发;人工流产同时放置宫内节育器按16天计发;人工流产同时结扎输卵管按30天计发;9、中期终止妊娠按30天计发;中期终止妊娠同时结扎输卵管按40天计发。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1、需要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否则将不享受生育津贴。2、职工在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需已缴纳生育保险满一个月。九、杭州新增30天奖励假后,生育津贴标准是否发生变化?大家可能还特别关注生育奖励假是否纳入领取生育津贴的计算月数。目前杭州尚未出台相关文件,奖励假暂不纳入。十、奖励假期间没有生育津贴,那么工资要企业支付吗?各地规定不同,比如按北京的规定,30天奖励假期间的员工工资是要由社保基金支付的。而广东则规定由用人单位来支付工资。在杭州乃至整个浙江地区,对这个问题存在较大争议,在政策层面尚未出台相关文件,目前尚无定论。十一、未在企业参保的,能否领取生育津贴?对于有些未在企业就职的人员,通常都会去社保局办理个人缴纳业务。遗憾的是,个人缴纳险种是不包含生育保险的,也就无法享受生育津贴了,但产前检查和分娩期间纳入医保范围的费用还是可以刷医保卡直接结算的。十二、男职工的生育险可以给配偶用么?各地政策是略有不同的,就目前来说,杭州是不可以用的~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杭政办[2011]22号文,杭州市男职工要用生育保险的,必须要满足报销条件的情况下,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才能使用。所以……^_^|||十三、生育津贴报销所需材料顺产、剖腹产、助娩产:出生证复印件、准生证复印件(或生育登记证复印件)、出院记录复印件流产、引产:准生证复印件(或生育登记证复印件或计生部门出具的情况说明原件)、出院记录复印件(门诊流产:病历复印件)流产(无准生证):结婚证复印件、出院记录复印件(门诊流产:病历复印件)节育手术:出院小结复印件或诊断证明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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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生育险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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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的次月15日起,方可受理申领,逾期超过六个月未及时申领者,不再受理;生育保险报销是指生育保险对符合以下条件的职工的补充行为: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或是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职工,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经办流程:单位经办人持所有材料上报社保中心,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支付生育津贴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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