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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绿卡和两个外国人移民局 绿卡

为了绿卡和两个外国人移民局(持有绿卡人的配偶申请移民有哪些手续)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3-12-23 23:58:31 浏览141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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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为了绿卡和两个外国人移民局相信很多的网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持有绿卡人的配偶申请移民有哪些手续也是一样,不过没有关系,接下来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为了绿卡和两个外国人移民局和持有绿卡人的配偶申请移民有哪些手续的一些知识点,大家可以关注收藏,免得下次来找不到哦,下面我们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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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绿卡人的配偶申请移民有哪些手续

绿卡持有人为配偶申请绿卡   注意:如果外籍配偶在美国境内等待绿卡,在等待绿卡期间必须一直保持合法的非移民身份才行。等待排期这段时间,移民局是不会主动给外籍配偶合法居留身分的,所以外籍配偶必须自行以其他非移民的合法签证留在美国,如F1、H4等。如果非法居留,是无法在排期到时在美国提出调整身份的申请。 如果外籍配偶以观光签证来到美国,不建议立即递交移民调整身分申请,否则会有移民欺诈嫌疑。同样的,在美等待排期时外籍配偶需维持合法身份。 A. 情境一:配偶在美国境内   分为两阶段送件:   ①绿卡持有者为外籍配偶递出I-130亲属移民申请   I-130 (外国人亲属申请,由绿卡持有人填写,说明彼此婚姻关系) I-130所需准备文件:申请费用$420支票;绿卡持有人与配偶的G-325A表格,各1份;绿卡持有人的绿卡正反面影本;绿卡持有人未过期的护照影本;结婚证书;双方真实婚姻关系的证明文件,如照片、共同资产、银行联名帐户等;绿卡持有人与配偶的护照规格照片各一张等。   注:—I-130送出后,移民局会根据移民申请递件日期去分配一个「优先日期Priority Date」,这个日期确定了外籍配偶在众多排队等待移民美国的申请人中所处的位置。(移民局在收到案件后,会寄出一份回执单上面会有Priority Date)   —绿卡持有者为配偶办绿卡为「FB-2(a)亲属移民」,因此在拿到自己案件的优先日期后,就要开始慢慢等待排程,轮到自己的日期时,才能进行下一阶段的I-485递送。而在美等待的期间,外籍配偶需保持有效的非移民身份(如家属附属非移民身分的H4签证)。 —「优先日期」与申请人的「国籍」与「移民优先类别」将会决定申请人需等候多久才会有可使用的签证。当有签证可用时,申请人才可提出I-485身分调整作业。   —申请人的优先日期还没有到之前,申请人是无法获得移民申请批准的。—每个月上旬,国务院会在 Visa Bulletin 公布下一月的排期。  ② 递出I-485永久居留申请书 移民排期到了后,若外籍配偶在美国并且一直保持合法身份,就可以向移民局递交I-485申请在美调整身份,同时也可申请工卡(I-765)与返美证(I-131)。待I-485获批准后,外籍配偶即获得绿卡身份。  (1)I-485表格 (永久居留申请书/调整地位申请书)   I-485所需准备文件:费用$1070;配偶护照规格照片2张(背后请注明姓名与A-Number);配偶的G-325A表格;配偶的护照及签证影本;配偶的I-94表格,按此列印;配偶的英文版出生证明;配偶的英文版良民证(无犯罪证明);结婚证书影本等。(2)I-131表格(返美证,拿到绿卡前若要出境,可以此入境美国)   I-131所需准备文件—:费用$0 (与I-485表格同时提出则免费,若日后分开申请则须支付$360);配偶的护照及未婚夫/妻签证影本;配偶的I-94表格;配偶的护照规格照片2张等。   (3)I-765表格(工作证,等待绿卡时,持此工作证就可工作)   I-765所需准备文件:费用$0 (与I-485表格同时提出则免费,若日后分开申请则须支付$380);配偶护照及签证影本;配偶的护照规格照片2张等。   (4)Cover Letter (让收件单位立即了解此份档案/包裹的用意,也可当作你自己的check list)   递交后:—递交身份转换申请并按指纹后,约3-10个月就能收到面试通知,每件case等待时间皆不同,需视地方官员办事效率,以及是否需要补件。   —小提醒:绿卡面试时请记得携带指定文件,另外也别忘准备一些有你们夫妻俩共同名字的任何东西,如税单、租约、房契、帐单等。(若结婚日到递件日不满2年的夫妻,将会收到2年期的临时绿卡;而超过2年者则会收到10年期的正式绿卡)。   —另种情况:H1B者申办绿卡,可同时为配偶申请绿卡。  —绿卡配偶,要等到主要申请人准备要送 I-485时,将配偶以dependant加入beneficiary。   —记得同时为配偶申请H4签证,配偶才能合法居留等待排期。   B. 情境二:配偶在美国境外   绿卡持有者同样要先为境外配偶递交1-130的亲属移民申请,待移民排期到后,外籍配偶就可以在居住地的美国领事馆申请移民签证,通过后持F-2A移民签证入境美国,入境后没多久便会收到移民局寄出的绿卡。  Step 1:绿卡持有者在美国境内递交I-130到移民局(USCIS)相关的Service Center(相关准备资料与送件地点请参考上文说明)。   Step 2:待I-130批准后,即开始等待排期,移民局会将申请材料转到美国国务院国家签证中心(DOS National Visa Center,简称NVC)。   Step 3:排期到时,NVC会同时向绿卡持有人与外籍配偶发出通知,并邀请外籍配偶申请移民签证。   Step 4:NVC会将移民申请档案转往外籍配偶居住地的美国使领馆处理海外移民签证有关事宜。   Step 5:外籍配偶需要向居住地美国使领馆提供申请移民签证所需要相关文件,包括体检报告,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及家庭成员资料等。   Step 6:背景调查通过后,美国领事馆向外籍配偶发出面试通知。面试通过后,即可取得FB-2A移民签证。 Step 7:外籍配偶持FB-2A签证入境美国。入境美国不久后就会收到移民局寄出的绿卡 (结婚日到入境日不满2年的夫妻,将会收到2年期的临时绿卡;结婚日到入境日超过2年者则会收到10年期的正式绿卡)。

双方都是新加坡绿卡,而其中一方在别国犯法入 狱,有人向移民局举报是否会取消绿卡与入藉,具体进入什么网站

欧洲没有移民国家,所以想移民欧洲是比较麻烦的!而澳大利亚商业移民的九大优势新商业移民法降低了对申请者的要求,只要申请者有两年的商业经验,拥有约150万个人资产,就满足了基本条件。(一)只要有州政府的担保,对申请人的年龄和英语都没有限制。由于有了州政府担保,签证的成功率也大大提高。(如:南澳政府担保,年龄55岁以下,无英语要求)。(二)申请时间短。以南澳为例,目前一般递交申请1个月,便可获得州政府担保(不会英语的申请人需要先取得州担保,然后再递交移民申请),递交签证2—4个月,即可被安排去香港面试,面试后即可知道签证结果。(三)获得绿卡有保障。获得4年临时居民签证后,主申请人可以不去澳洲居住,只要配偶在澳洲累计住满一年即可转绿卡,这样无须放弃国内的生意。(四)无移民监,一人申请,全家获益。移民申请以家庭为单位,包括配偶及25岁以下未婚在读子女都包含在内。小孩可以免费就读澳洲公立中小学。(五)文件准备更符合中国实情。对公司财务的审计,只要澳洲或香港的会计师做特殊项目的审计即可。(六)对申请者材料的要求也相对较宽松,譬如资金来源,只要说清,通常不必提供证据。(七)申请人类别范围广:个体经营者、企业的股东、高级管理人员,股票、期货、外汇投资者都可以申请。(八)持澳洲护照可以自由出入西方国家。(九)有实力的移民代理公司在澳洲主要城市的服务机构会提供从接机、介绍生意、子女入学安排等一系列后续服务,省去了新移民在生活和生意中的麻烦。备注:南澳州政府出台了支持移民投资的新政策:由政府拨款对前来该州投资的商业移民给予补贴,补贴总额将达到4500万澳币。凡是来南澳的商业技术移民,一旦其投资项目得到政府批准,均可享有该补贴,即“你投资一块钱,政府就补贴一块钱。”最大的项目可以补贴1000万澳币。澳洲移民综述澳洲商业移民一、简介:从2003年3月1日起,澳洲政府对商业移民的政策做了重大改动。新政策的推行,将有利于缓解旧政策所带来的种种弊端。对各国移民者,尤其是华人的创业将更为有利。通过州或领地的担保,使投资者与之建立起了密切联系,更及时地获得信息和资料,大大提高了投资者创业成功的机会。 新政策主要推行“两阶段移民程序”,取消了商业移民记分制的审核方式(技术移民依然打分),主要通过两方面来衡量申请者,即商业背景和个人资产。 第一阶段审批通过后,几乎所有的申请者都可获得为期4年的临时居留签证,赴澳定居并创业成功2年后,即可申请永久居留签证。新政策更加突出了州政府的作用,对于英语能力、年龄未能达到要求者,可申请担保,担保类和非担保类的划分更能满足不同情况申请者的需求。二、新政策的特点:? 申请时间短,一般一年内即可完成;? 有州政府担保,年龄55岁以下,无英语要求。? 夫妻双方一方定居后另一方自动获得签证;? 材料准备及审核要求更符合中国的实际情况;? 降低了资金要求,更注重申请者的投资实效。三、主要类别:(1)杰出商业(天才)移民—132类别签证(直接获得绿卡)(2)企业主移民: 第一阶段(临时签证):163类别 第二阶段(永久居留):892类别(3)高级主管移民: 第一阶段(临时签证):164类别 第二阶段(永久居留):892类别(4)投资者移民(公债): 第一阶段(临时签证):165类别 第二阶段(永久居留):893类别四、申请人基本要求:(1)申请人全家拥有25万澳币(合150万人民币)以上的净资产;(2)年龄在55岁以下。(3)备注:除基本要求外,以上4个主要类别对申请人的资产、管理经验、投资方面的要求略有不同。澳洲457类别签证一、概念:457类别签证的目的在于,澳洲政府为了吸引更多海外专业技术人才和商业来澳就业以及便于海外商贸、企业界人士来澳开展商务活动,是一种长期商务签证,也叫多次往返的长期工作签证。二、适合对象:(1)企业主、企业股东、高级管理人员、投资者等商业人士;(2)有一技之长的专业技术人员;(3)海外商贸、企业界人士开展商务考察。三、签证类别:(1)申请人以个人名义,凭自己的资金、企业、工作背景提出申请,即提名自己赴澳;(此为457投资类签证)(2)申请人用自己国内的单位或海外公司的雇用,即雇主提名赴澳。(此为457劳务类签证)备注:如果申请人是商业人士,那么具备的经商背景和赴澳后从事的商业活动应该有相应关系。如果申请人是专业技术人才,也可以选择457投资类签证。商业活动的类别包括,购买澳洲已有生意股份,选择生意种类注册公司,加盟、直营或经济贸易、财务审计等等。四、签证基本要求:(1)申请人的职业为澳洲职业清单中的类别;(2)申请人必须在申请前12个月中有6个月的相关工作经历;(3)申请人满足体检要求。五、457投资类签证和457劳务类签证比较:1、457投资类签证:(1)可以携带亲属,对家属的学习、工作没有任何限制,未成年子女免费上公立学校;(2)无性别、年龄限制,无英语要求;(3)办理周期短,仅需3—4个月;(4)免面试,有州政府担保,不必通过技术移民打分测试系统,签证成功率极高;(5)持此签证期间,在澳洲工作2年,累计住满2年,即可申请绿卡,申请人全家获得永久居留权;(6)持此签证期间,可以无限制多次往返澳洲;所以主申请人可以不用放弃国内生意;(7)若申请人自身不愿意申请永居,可以每隔4年自行决定申请续签。备注:457投资类签证的最大特点,就是为获得澳洲绿卡提供了有效的前奏。事实上,457投资类签证是移民澳洲最佳、最直接、最快速的通道,成功率可以达到95%以上。2、457劳务类签证:(1)不可以携带配偶或子女;(2)年龄在50岁以下,无性别要求,无英语要求;(3)办理周期短,免面试,仅需3—4个月;(4)在办理签证前,必须先在澳洲找到工作,即有雇主提名;或者用自己国内的单位提名;(5)申请人的职业须在澳洲职业清单中,同时必须是其中的紧缺职业;(6)可以无限制多次往返澳洲;(7)如果个人工作表现非常优秀,签证到期后由雇主决定是否提供担保,从而申请永居;若更换了雇主,则需要申请新的工作签证;(8)签证期限为3个月至4年不等,到期后根据雇主要求,确定是否可以延长工作期限; 总结:不论457投资类签证或457劳务类签证,澳洲移民局都要考虑商业人士自己的企业,或澳洲、国内雇主提名的企业,是否有实际的经营, 如果仅有一张执照的“皮包公司”是不行的。所以,澳洲移民局更加欢迎中小企业主、高级管理人才或专业技术人才,来澳洲开展商业活动,开发商机。因此,457投资类签证的获签率要远远高于457劳务类签证。总结:如果申请人无法通过技术移民打分要求,而且全家总资产不足,可以选择457投资类签证;如果申请人全家资产充足,符合要求,可以选择澳洲商业移民。澳洲商业移民和457投资类签证的比较:一、相同点:(1)都有州政府担保,无英语要求;(2)无移民监,主申请人不用放弃国内生意。一人办理,全家获益,可携带配偶及25岁以下未婚在读子女,小孩免费上公立学校。二、不同点:(1)申请人要求不同:商业移民:(A)企业主、股东、高级管理人员、投资者等商业人士;(B)年龄55岁以下。457投资类签证:(A)企业主、股东、高级管理人员、投资者等商业人士,专业技术人才,商务考察人士;(B)无年龄要求。(2)资产要求不同:商业移民:(A)申请人全家拥有25万澳币(合150万人民币)以上的净资产;(B)在申请前四年中的两年,申请人在企业里拥有至少10%的股份或股东权益,企业这两年中的年营业额超过30万澳币(合180万人民币)。457投资类签证:对于专业技术人才,无公司资产要求;对于商业人士,需提供(A)公司处于良好经营状况的证明文件;(B)申请人可能为澳大利亚带来益处的说明。 (3)办理特点不同:商业移民:(A)赴香港面试;(B)审计报告,由于澳洲政府不承认中国会计审计机构,所以必须提供澳洲或香港的审计报告;(C)办理周期为6—12个月。457投资类签证:(A)无需面试;(B)无审计;(C)办理周期为3—4个月。

美国绿卡身份申请亲属移民

你的这种情况很多申请人都碰到过. 广州美国移民签证关于{儿童保护法}的改动办法。美国驻广州总领事馆移民签证,布什总统于2002年8月6日签署的《儿童身份保护法》对儿童年龄计算方法进行了改动,并允许在某些条件下让一些超过21岁的成人年龄"冻结"以保持儿童身份. "保护法"把移民局处理的时间扣除,让这些孩子年龄"冻结".子女年龄的"冻结时间":递交申请的日期;父母入籍的日期;子女结束婚姻的日期. 例:(1)美国公民为一个20岁的子女提出移民申请,如果该子女在21岁时未办好,且保持未婚状态,那么该子女仍属于移民法定义上的 "儿童". (2)父母入籍为美国公民,且在入籍当日其子女尚在21岁以下,移民局将用这个入籍日决定其子女的年龄。 (3)子女离婚,那么离婚当日的年龄决定其移民类别。 那些子女年龄在"边缘"的移民申请者应提前做好计划和准备,以免耽误子女的移民.网址: 以上是CSPA条款的简要说明,具体说明请看领事馆移民网地址,有具体说明 补充问题:当你母亲变成美国公民后, 如果她对申请作出调整. 你的排期也会改变. 重新申请公民子女的话, 其实就是废除原先的申请. 一般而言公民子女申请比绿卡子女要快很多. 公民申请一般等待时间为一到三年. 新的排期从修改申请那一天算起. 如果你现在的排期用不了一年了, 还不如不改. 而且你现在已经超过21岁, 再申请要当作成年子女来办理, 要比未成年多等些日子. 而且等待时间内暂时不能结婚.没有你更详细的情况, 就只能回答这些.

每个国家都有“绿卡”吗

绿卡是一种给外国公民的永久居住许可证。持有绿卡意味着持卡人拥有在签发国的永久居留权,同时,持有绿卡可以在一定时间内免去入境签证。   绿卡这个词起源于美国,因为最早美国的永久居留许可证是一张绿色的卡片,随着设计的变化已经更新了19个版本,现在它已经是一张白色有黄绿色花纹的塑料卡片,但是绿卡这个名称一直被保留了下来。其他国家沿用美国的说法,也会将本国的永久居留许可证俗称为绿卡。   美国的绿卡正式称谓是“美国永久居民卡”,也叫I-551,上面记录了持卡人的照片、指纹、姓名等资料,绿卡也算移民美国之必要过程,可以通过申请获得,申请人通常需要在美国有固定工作或配偶子女在美国定居。申请成功将给申请人发放绿卡,持卡人需要按期更新卡片。 德国德国的绿卡比较特殊,它不提供永久居留权,而是只提供2-5年签证,并且在此期间不能申请转长期签证。在日本,则称为“永住”。

办理护照和绿卡需要什么手续

本地户籍居民申请普通护照服务指引一、申请条件本地户籍居民可以到本市(区、县)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办证窗口,办理普通护照首次申请、失效重新申请以及普通护照的换发、补发、加注申请等手续。(一)首次申请普通护照:申请人从未申请过普通护照的,属首次申请。(二)失效重新申请普通护照:申请人所持普通护照已过期失效,申请新照的属失效重新申请。(三)申请换发普通护照:普通护照仍在有效期,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换发普通护照。一是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二是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或是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的;三是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情形。(四)申请补发普通护照:普通护照损毁、遗失、被盗的,公民可以申请补发普通护照。(五)申请普通护照加注:普通护照的加注分为曾用名加注、姓名加注、换发加注、补发加注、曾持照加注等五类。1、曾用名加注:对于户口簿上有曾用名的,普通护照持有人可以申请曾用名加注;2、姓名加注:具有繁体汉字姓名、英文姓名、多音字姓名、非标准汉语发音姓名的普通护照持有人,可以申请办理姓名加注;3、换发加注:普通护照持有人办理护照换发手续时,应当同时办理换发加注手续;4、补发加注:普通护照持有人办理护照补发手续时,应当同时办理补发加注手续;5、曾持照加注:普通护照持有人在重新办理护照手续时,应当同时办理曾持照加注手续,加注护照号码为最新失效的普通护照。应申请人申请,还可以在新申请的普通护照上加注多本曾持护照号码。二、申请材料(一)本地户籍居民首次申请或是失效重新申请普通护照,应当提交下列真实有效的材料:1、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2、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3、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4、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5、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批准,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现役军人申请普通护照,按照管理权限履行报批手续后,由本人向所属部队驻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二)本地户籍居民申请换发普通护照,除提交与首次申请普通护照所规定的相同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原普通护照及复印件。定居国外的公民短期回国申请换发普通护照的,还应当提交定居国外的证明以及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及复印件。(三)本地户籍居民申请补发普通护照,需提交与首次申请普通护照所规定的相同材料。定居国外的公民短期回国申请补发普通护照的,还应当提交定居国外的证明以及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及复印件。(四)本地户籍居民申请普通护照加注的,需提交普通护照及复印件以及需要作加注事项的证明材料。三、办证时限公民申请普通护照或者申请普通护照变更加注、换发、补发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签发。对于符合加急办理普通护照条件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签发。在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普通护照的,经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四、收费标准首次申请、失效重新申请以及换发、补发普通护照均为每本200元;普通护照加注每项20元。绿卡申请流程:不同身份的人申请美国绿卡方式是不同的。  1、从学生身份到获得绿卡  对于大多数赴美留学的人员,为了获得绿卡,一般的做法是在美求学结束后,先寻求一份工作,以雇主出面将F-1学生身份转为H-1B受雇身份,再经过雇主向劳工部申请劳工证。待劳工证批准后,再以第二类职业优先移民向 移民局提出移民申请。移民申请批准后,再申请绿卡。  以其某一专业的工作及取得的成绩表明,他申请移民美国符合美国的经济、社会、环境、文化、卫生保健方面的利益。个别具有特殊能力的人士可以通过"国家利益豁免"的方式,不必向劳工部申请劳工证。  部分持F-1学生签证的人士,无论他现在是在作助教工作或是作博士后研究,可以以此方式申请移民。  2、J 类签证的申请绿卡  凡持J-1签证的赴美访问学者,在美国完成了预定的学习研究计划后,必须回到自己的国家居住及工作两年后,才可以在美国申请永久居 留身份,这在一定程序上限制了该类人士取得永久居留权的途径。  但该类人士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申请移民:  (1)"特别杰出的人士"可以通过第一优先类人士,向移民局提出移民申请;  (2)具有特殊才能或高学历的人士,可以通过"国家利益豁免"的途径,向移民局提出移民申请;  (3)向移民局申请免除返国居住两年的限制。  当然,也可以回国住满两年以后,再以移民身份进入美国。  3、L 类签证申请绿卡  在美持有L-1签证人士,可按职业移民中的第一优先类,向移民局提出移民申请,不需要向劳工部申请劳工卡,移民手续和程序简单,所需时间也要快得多。  L-1签证是属于外国公司在美国所设分公司或其他类型公司的经理人员或行政主管,一般只要这家美国分公司连续经营一年以上就可为公司里的L-1签证人员,包括为外国母公司的经理人员申请绿卡。母子公司的关系不需要预先存在一段时间,如一家美国公司已营业了一 年,现在被一家中国公司全部收购或部分收购(部分收购需达到"有效控制"),这家被收购的美国公司可立即为中国这家公司的经理人申办绿卡,申请人是否具有L-1身份或以L-1身份在美国的时间并不重要。  美国子公司经营额的多少会对申请人的移民申请有一些影响,经营额如超过50或100万美元,获准的机率就高。最重要的因素是向移民局证明外国母公司或美国分公司都处于正常经营的状态,美国分公司还必须证明在美国长期经营的财务能力,包括营业额、利润、纳税、员 工人数等。  具备了以上条件的L-1签证人士,均可以直接向移民局申请永久居留权,通常,移民局会在二、三个月批准其申请。   4、特殊能力人士申请绿卡  对那些具有特殊能力人士和某些有高学历的人士,无论持有何种非移民签证,大都能通过"国家利益豁免"的方式,直接申请移民。只要具有硕士以上的学历,并有一些科研成果作证,直接向移民局提出移民申请。  这些人如通过专业移民律师,援引"国家利益和推荐信",论文是特殊能力的硬指标,推荐信的写作技巧也是成功的关键环节,特别是在研究中取得了具体成功,但还未来得及发表成果的人,需依靠推荐信的作用。对于某些在校的高学位学生来说,也可利用这一程序,提前申请绿卡。  取得绿卡,成为美国的永久居民,就自动成为一位美国纳税居民,得向美国政府申报全部收入。必须在每年4月15日前递交美国   的"1040税收申报表",不执行美国的税法被视为犯罪行为。若被证实触犯了税务法律,绿卡就会被吊销。  外国人取得永久居留权以后,是否维护合法永久居留的身份,在法律上并无定期检查的规定。近年不少港、台的华人申请移民到美国 ,但是当取得绿卡,成为永久居民后,便纷纷欲返回原居地工作或发展。  一般情况下,永久居民(持绿卡者)只要离境时间不超过一年,便可凭其绿卡重新入境,但若离境在一年以上者,其绿卡便不足以保 证他能重新入境,绿卡在入境时有可能被没收。持绿卡者在出境前若估计离境时间超过一年者,应先向美国移民局申请回美证。回美证自 离境时起有效期可达两年,如两年内当事人仍然没回美,则只有向美国驻海外领事馆申请"特别移民"签证,获准后方能返美。  移民局会考虑下列因素,以决定申请人是否真正希望保留美国永久居民身份,包括:离境时间之长短、离境的目的与动机、是否继续以居 民身份申报税、保持与美国关系的证明文件(如房地产证明书、银行账单、信用卡、有效驾照等等)、申请人亲属及家庭成员所在地、申 请人的工作性质及工作所在地等。  有意成为美国公民的绿卡持有人必须明白,回美证虽能保留其绿卡,却不能缩短用来申请入籍所需的时间,包括法律上要求的居住时间和实际上居留时间。同时在申请人入籍时,申请人在最近5年中最少要有一半时间居住在美国。  为要保全永久居留权,须以客观的行动加以佐证,下列具体行动可供参考:   (1) 在美国境内购置房地产;   (2) 在美国申请银行户头;   (3) 保持美国驾驶执照、信用卡;   (4) 家人或亲属尽可能定居在美国;   (5) 想办法在美国找一个职位;   (6) 要以永久居民身份报税,证明自己是以美国永久居民的身份向美国社会尽义务。在海外工作的美国永久居民,根据自己在海外待留多少天,按一定的比例计算上报的税金。美国税务法规定,美国的永久居民如果在海外工作,其年收入7万美元可以免税。在海外工作的美国永久居民,应该填写1040表格,同时还应该填写1116表格,以计算多少收入可以免税;   (7) 在美国建立尽可能多的关系,多参加各种社会团体、联盟、会社等;   (8) 经常回美国,即使是短期停留。  对于移居美国的外国公民,在未归化入籍成为美国公民之前,即入境后的5年之内如果要回国,或到其他国家旅游观光的话,因期限长短不同,有 4 种不同的证件可供出入美国国境使用。   (1)出入境加注。新移民领到永久居留身份证明以前,可凭原持护照上的加注印章作临时出入境的签证。此种印章是在移民入境时,口岸移民官员作为入境查验,而加盖的入境许可证章,允许持证人在半年或一年之内凭此证明进出美国。   (2)永久居留身份证明即绿卡。如果离开美国不超过一年即能返回,可凭此种证明出入境。   (3)再入境许可证。外籍侨民如欲离开美国在一年以上,应该在离境3个月前,向移民局申请"再入境许可证",即回美证,此种证件有效期一般为两年,如需要延期,可以再延长一年。持有再入境许可证明的人,在国外旅游或经商后,意图再返回美国时,不必申请签证。申请再入境许可证时,申请人前往当地移民局索取一份I-131表格或电话向移民局索取,请移民局将I-131表格寄给申请人。I-131表格是专门用来申请再入境许可证的表格。在表格上要认真写明自己的外籍永久居留登记证(绿卡)上的号,预计在何时、何地离开美国和 前往的国家以及要离开美国多长时间。  将填妥的I-131表格交移民局,并附上2张彩色照片。最好在预定离境至少1个月前提出申请,因为一般要等几个月才会批准,不过申请人不必等到回美证拿到手才离开美国。申请人可在申请书上说明,前往国家的使馆领取回美证。

夫妻移民到美国已经领了绿卡,现在想办理离婚须要怎样办理

美国移民法注重家庭价值,所以通过结婚拿绿卡时间比较快。这样一来,也出现了一些专门以申请绿卡为目的的婚姻,也就是所谓的“假结婚”。为了防止这种“假结婚”现象,移民法规定,外国人通过结婚申请绿卡,若在批准绿卡时结婚尚不足两周年,移民局只发放“有条件绿卡”,俗称“临时绿卡”。这项立法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假结婚”,但同时也给许多与美国公民“真结婚”的外国人拿正式绿卡设置了障碍。“有条件绿卡”有效期为两年。移民法规定,美国公民与持有“有条件绿卡”的外国配偶必须在“有条件绿卡”失效前九十天向移民局申请取消绿卡上的条件,以变成“正式绿卡”。但是,由于婚姻变故或其他原因,一些持有“有条件绿卡”的外国人在申请取消“绿卡”条件时无法得到美国公民配偶的配合。比如说,美国公民配偶已经死亡,再比如说,两人已经离婚等。尤其是婚姻方面出现变故,会使情况变得十分复杂。按照移民法的有关规定,如果当初不是完全以拿绿卡为目的,而是真心实意的结婚(也就是结婚不纯粹以拿绿卡为目的),持有临时绿卡的外国配偶在与美国公民离婚后,可以自己申请绿卡转正。这里的关键点有两处:一是当初结婚是出于真心实意,还是完全以拿绿卡为目的;二是外国配偶是否已经与美国公民离婚。,只有在这两个条件同时符合的情况下,持有临时绿卡的外国人才可以自己申请绿卡转正。就第一点讲,“有条件绿卡”持有者若要自己申请转正,就必须提出充足的证据证明当初和美国公民结婚是出于真心实意,不是纯粹为了拿绿卡。比如说,两人婚前的情书、婚礼的照片、婚后共同拥有的家庭财产、银行的联合帐户、信用卡的联合帐户、家庭医疗保险,邻居朋友的证明信等。这些都是证明真实婚姻的有效证据。当然,如果两人婚姻结出了果实,孩子的出生证是最有力的证据。就第二点讲,“有条件绿卡”持有者若要自己申请转正,还必须已经与美国公民正式离婚。按照移民法,在与美国公民配偶正式离婚之前,持有临时绿卡的外国人不能自己申请取消绿卡上的条件。正式离婚的定义是,已经从法庭拿到离婚令。这个前提不可忽视。单纯的分居并不能满足这个条件。问题经常出在第二点上,因为离婚有时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而取消绿卡条件的申请时效却十分有限,只有九十天。如果在这个时效内不能正式离婚,有条件绿卡持有人便会面临失去绿卡的问题。外国人若失去绿卡后,移民局可以将其递解出境。从策略上讲,在申请时效期间,即使持有“有条件绿卡”的外国人尚未与美国公民正式离婚,也应向移民局提出取消绿卡条件的申请。即使申请被移民局拒绝,被迫进入递解出境程序,仍然可以请求移民法庭审理移民局的决定。但是,如果当初没有及时向移民局提出取消绿卡条件的申请,“有条件绿卡”持有人不得在移民法庭上首度提出申请。也就是说,在正常情况下,九十天的时效期一旦被错过,就没有第二次机会了。所以,持有“有条件绿卡”的外国人如果婚姻出现问题,必须及早考虑相应对策,以免出现失去身份的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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