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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移民条件2017 需要什么

美国移民条件2017(父母申请美国移民需要什么材料)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3-12-14 21:19:25 浏览59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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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美国移民条件2017相信很多的网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父母申请美国移民需要什么材料也是一样,不过没有关系,接下来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美国移民条件2017和父母申请美国移民需要什么材料的一些知识点,大家可以关注收藏,免得下次来找不到哦,下面我们开始吧!

本文目录

父母申请美国移民需要什么材料

美国EB-5投资移民申请条件 申请人必须年满21岁 申请人必须拥有50万美金的资产证明 此投资可直接或间接创造十个就业机会 注:申请人和配偶及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可一同申请● 项目优势 申请人无年龄上限、英语水平、学历情况、商业背景等要求审理速度快● 移民监要求 每180天登陆一次美国● 项目概况 美国投资移民EB-5方案是美国移民法中针对海外投资移民者所设立的移民签证类别,简称"EB-5" (Employment BasedFifth Preference)是美国基于就业的移民类别第五类。 此类签证从1990年起实行,美国政府并于 1993 年在 EB-5 移民法规中特别增设了一种"区域中心"移民方案 (Regional Center Pilot Program), 将移民申请条件中对"须直接创造十个就业机会"的规定放宽为"直接或间接创造十个就业机会"。使EB-5 成为美国所有美国移民类别中,申请核准时间最短、资格条件限制最少的一条便捷通道。 该项目设立的本意在于通过投资使美国经济受益,并创造至少10 个全职就业机会。根据EB-5签证规则,人们可以依据以下任一项而取得EB-5资格: a. 在美国任何地方投资一百万美元创立一个新生意并至少雇十位雇员;b. 收买陷于困境的企业,加以整顿或重组,并保留原有员工;买已存在的生意,并加以扩充。所谓扩充,指增加原生意资产净值40%以上,或增加原生意所雇员工数达40%以上。采取扩充方式申请移民者,也必须符合资金及雇用10名员工的基本要求。新的商业性公司可由一个人投资,也可两个人以上的投资者联合投资。 c. 在经政府批准的“区域中心”(Regional Center)投资五十万美元。美国EB-5投资移民政策自实施以来,共经历了大致四个阶段: 1.1990年到2002年:此阶段特征为裹足不前。 此阶段的移民申请人自行选择投资项目,且100%为直接股权投资,自行参与管理,无任何还款保障,无第三方对投资进行监管,无固定的法律文件模式,无成功经验可以借鉴和复制,因此投资 风险大,绿卡保障度低。据统计,这个阶段I-526通过率较低,平均约50%,而I-829通过率则不足50%。 2.2003年到2007年:此阶段特征为EB-5法案初步受到青睐。 1) 2003年,布什总统颁布行政法令,凡是区域中心法案申请的投资移民个案,可以通过特快审理通道,移民局需在2个月内审核完毕。接下来,由具有官方背景的区域中心牵头,区域中心的数量逐渐增加。 2) 与上一阶段相比,此阶段发生了本质变化:股权投资变成了借贷方式,直接投资变成了间接投资。项目法律文件相对齐备,投资资金接受银行监管,投资项目由区域中心代为管理并定期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更重要的是,《借款协议》中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对还款抵押担保和还款资金来源事项做了明确约定。另外,此阶段还首次引入IMPLAN就业计算模式,但是,由于缺少实际成功案例的支撑,新的就业计算方式是否会在两年后的I-829阶段被认可仍然是未知数,因此"绿卡安全"和"资金安全"的风险依然存在。 3.2008年到2011年:此阶段特征为区域中心爆发式增长,EB-5投资移民快速升温。 1) 2008年开始,大量的区域中心得到美国移民局的核准,并逐渐涌入中国大陆,掀起了一波又一波的推广浪潮。同年,美国移民局修订区域中心法案并引入新的更加科学的就业计算模式:RIMS-Ⅱ。 2) 2009年1月,I-829绿卡条件解除陆续批量获得美国移民局批准,同时证明了IMPLAN就业模式计算方法已经获得移民局全面认可。此阶段项目类型较多,涵盖地产、公共事业、教育、医疗等领域。项目资金结构较以往有了明显变化,除借款方和EB-5资金以外,地方政府机构以直接资金投入或发行政府债券的方式参与到部分项目中,国际知名银行也以贷款方式参与项目,他们的参与无疑大大提升了申请人在选择项目时的信心。同时,移民局接收的申请人数分别为1257、1028、1955、3805宗,I-526批准率分别为84%、86%、89%、81%,申请及审批趋于稳定。 4.2012年-至今:此阶段可说是美国投资移民安全期的全面到来。 2012年,以直接购买政府债券的方式参与EB-5计划的典型案例西雅图520大桥项目遭到移民局的否定,但是,申请人投资款并未受到损失。2013年2月,美国芝加哥会议中心项目因涉嫌商业欺诈遭美国证监会(SEC)起诉,4月17日,法院裁定项目方在60天之内将50万本金退还给投资人,但是,90%的投资款已返还给投资人,投资款未受损失。总体上来说,这个阶段是美国投资移民申请的安全期也是黄金期。 总览这四个阶段,美国EB-5投资移民政策是越来越受欢迎,也越来越完善。特别是从2008年开始,区域中心呈爆发式增长,美国EB-5投资移民快速升温。2017年 美国总统换届之后,美国国会有可能会取消这项移民政策。

美国移民, 移民美国需要多少钱呢

  关于美国投资移民政策要涨价的消息相信大家一定是早有耳闻也已经了解的比较清楚了,美国投资移民多少钱的话2017年开始就不是原来的50万美金和80万美金了,而美国投资移民政策其实改变的不仅仅是投资额上面的费用,其实美国投资移民政策申请费用也是要涨价的,那么现在对于国内的申请者们来说申请美国投资移民多少钱呢?

  EB-5法规改革草案出台

  EB-5法规改革草案的出台已经证明,无论是乡村派还是城市派,对增加投资额的观点上已经达成一致认可。草案提出的阶段性涨价,似乎给了投资者一定的冲刺机会。如下表所示:

  EB-5跨年延期至2017年4月28日,投资人莫再错过141天抢案期

  美国投资移民申请条件

  1、年满21周岁,无犯罪记录

  2、无需学历、语言、经商要求或工作经验要求

  3、投资50万美金(资产来源合法,允许赠与、继承等方式)

  按照当前美国移民局审理I-526 的平均速度(14个月)来计算,2016年1月份的排期时间为1年零1个月左右,然而随着EB-5持续火爆,排期时间必将会越来越长! 所以已经确定移民美国的客户,把握好接下来9个半月的时间,在现行低门槛的移民政策环境下,尽早递件移民局,避免出现像去年9.30时期的递案潮,而导致案件积压,错过递案期。等到真正做出事实的时候,美国投资移民多少钱就不是50万就能解决了的哦。

申请美国移民条件都需要哪些

美国EB-5移民的申请条件如下:1、申请人必须年满18周岁;2、其配偶及未满21岁未婚子女可同时申办;3、无任何商业、教育、语言能力要求;4、投资50万美金在美国项目。这个是在今年的9月30日之前的一个申请条件的要求,2017年9月30日美国移民政策会进行更改

美国移民新政策2017 普通人如何移民美国 移民美国的华人后悔吗

1.H-1B工作签证  H1B签证是外国留学生获得美国合法身份的最主要的渠道。美国国会每年批准的H1B名额为65,000个名额,其中包括6,500个名额专门给新家坡和智利公民。此外,在美国境内获得过硕士学位以上的,国会还特别增设了20,000个名额。但是,由于外国留学生的人数众多,而每年H1B的名额有限,外国留学生必须通过抽签方式才能有幸获得。总数85,000个名额的H-1B,本科毕业生的抽签中签率不足25%,硕士研究生的中签率也不足75%。近几年来,很多高科技公司一直都在游说国会,希望增加这一签证类别的年度总配额。现在川普上台,在他的“将工作还给美国人”的理念支配下,增加配额的可能性几乎没有。  申请人在申请H1B签证时,雇主必须按照美国劳工部人为指定的一个通常脱离实际的(高)工资标准来支付H-1B外籍员工的工资(即“通行工资”(PrevailingWage)标准),否则不予批准。“通行工资”标准使得很多雇主不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都不愿雇佣H-1B的外籍员工。尤其是对于中小企业主来说,这个人为的工资标准更加觉得难以接受。川普上任后会不会进一步提高这个本来已经不合理的工资标准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如果一旦提高,那么留学生想获得H1B工作签证的难度将更大!至少大部分中小企业主将更加难以满足。这样,外国留学生想要通过H1B工作签证的途径获得美国身份,将无异于望梅止渴!  再次,美国雇主在申请H1B工作签证时,必须为每一位H-1B的外籍员工向美国劳工部强制性地缴纳一笔费用,用于培训和提升美国工人的“二十一世纪竞争能力”。这项法案就是所谓的“美国劳工队伍21世纪竞争能力提升法案”,简称“21世纪法案(AC21)”。目前,这个法案要求美国雇主为每一个H-1B员工缴纳的美国员工培训费为1,500美元(25人以下的小企业减半为750美元)。川普就任后会不会提高这个收费标准,从而迫使美国雇主无力承受而放弃申请H1B,也很难说。  第四,根据目前的移民法律,如果雇主雇佣的H-1B的外籍员工比例过高,那么就可能被政府认定为“H-1B依赖性企业”。一旦被移民局钉上这个标签的话,雇佣企业将面临更大的经济压力,因为“H1B依赖性企业”的雇主必须为每一位H-1B外籍员工额外缴纳数千美元的惩罚性“申请费”,这对于一般的小企业主们来说,根本无法承受!川普总统上任以后,虽然没有国会的参与改动不了H-1B这个类别,但是他完全有可能对于这些“H-1B依赖性企业”加大惩罚力度,从而使外国留学生通过H1B获得美国合法身份的可能性大大降低!  2.投资移民,即所谓的“EB-5”  近10多年来,随着中国大陆经济的腾飞,产生了大量的高净资产人士。而投资移民这个在上个世纪还很少人申请的类别,为中国富人通过合法途径取得美国合法身份打开了方便之门。但是,由于中国富人的一窝蜂涌入,出现了很多的问题,从项目欺诈到雇佣劳工不足等等。此外,由于这一类移民签证名额被中国严重垄断,从而导致全球分配严重失调和不足,出现了所有的中国公民的申请都需要“排期”。即便申请第二天就获得移民局的批准,申请人也需要排队大约2年左右,才能开始递交“临时绿卡”的申请资料。川普上台后,移民局是否会借着众多的项目欺诈“丑闻”等因素,从而大幅度提高投资款的入门限额或增加更加苛刻的附加条件,目前也是一个未知数。  3.非法移民  川普对待移民(尤其是非法移民)问题的态度非常鲜明。他在当选后接受CBS新闻60分钟的采访中就明确提出,在就任后将立马动手驱逐有犯罪记录的两三百万非法移民。  由于非法移民的外延非常宽泛,凡是在美国境内没有或曾经有过但现在丢失了合法身份的外国人,都是“非法移民”,具体包括:  ·被美国移民局或移民法庭判定递解出境的外国人;  ·非法入境的外国人;  ·合法入境后超出批准期限擅自逾期滞留的外国人;  ·合法入境后在美国未能持续保持合法身份的外国人,如F-1国际学生未能保持全日制学分或未能继续或完成学业者、被解雇的H-1B工作签证持有人等。  从目前情况来看,由于非法移民的数量非常庞大,尽管具体数字无法统计,但估计应该在一千万人以上。面对数字如此庞大的非法移民,任何一个政府都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将他们全部驱逐出境的。因此可以预见的是,这一部分有犯罪记录的非法移民,尤其是有暴力犯罪记录的非法移民,一定会首当其冲,很快面临被强制遣返的命运。  对于有递解令在身的非法移民,这一类人也非常多。他们由于各种原因曾经被美国移民法庭判定递解出境,却在上诉期间隐匿下来,一直没有被递解出境,因此很可能会被排在第二执法顺序。这一部分人的前景也很不乐观。  对于获得“自动离境”逾期未能离境的非法移民,数量同样非常庞大,其中包含了相当数量的曾被移民法官责令“自动离境”,但在“自动离境”期限届满后仍未离境,从而导致这个“自动离境”的判决依法自动转变成了不可上诉的“递解令”的人。这样的外国人,也被视为已有生效的“递解令”在身的非法移民。尤其是在加州和纽约州,许多华人通过各种中介和服务机构,申请了“政治庇护”,并在移民法庭上败诉后,向法庭申请了“自动离境”获批而预期滞留未归。这些人很有可能会在第二拨的执法过程中成为排查对象。  4.非法移民的子女  奥巴马总统在其第二任期内以行政命令的方式,强制推行一项新政,允许非法移民的子女获得一定的合法权益,包括上学和合法工作的权利。条件是这些人当初非法进入美国的时候尚未成年、现在出来申请工卡时也未超过35周岁、本人持有或在读美国的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历,并且没有犯罪记录。符合这些条件的非法外国人可以向美国移民局申请工卡,并凭批准的工卡办理美国的社会安全号(SSN)、在美国上大学、办理驾驶证等。这项法案被成为“儿童入境暂缓执行法案”(DACA)。自从移民局开始受理DACA申请的2012年到2016年6月30日为止,美国移民局总共批准了75万份DACA工作许可,同时批准了52万5千份的DACA延期申请。  川普在竞选期间就多次重申,其上任以后将立即废止奥巴马签发的一系列“非法行政命令”。如果川普真的废止这项行政命令,那么近百万个已经申请并获得了工卡等一系列社会“福利”的受益人就麻烦了:首先,他们的工卡和身份将立即丧失;其次,也是最麻烦的是,移民局有他们每一个人的详细地址和个人信息记录。一旦“顺藤摸瓜”的话,很容易找到每一个人,并遣返出境。  5.另辟蹊径,留学生转赴加拿大  自从川普当选以来,本所就已经收到近百个电话和微信咨询,其中大部分是咨询有关美国留学生在申请移民加拿大时是否具有优势。对此,本所资深持牌移民顾问金朝武博士指出,加拿大目前的移民政策偏向于具有加拿大留学背景和加拿大工作经验的申请人。美国大学虽然跟加拿大大学都是以英语作为教学语言,课程设置也大同小异,但是由于毕竟不是加拿大学历,因此在申请加拿大移民时不能获得只有加拿大留学生才能获得的加分,因此通过技术移民途径移民加拿大的可能性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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