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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立大学组织法

国立大学组织法(天津大学是211吗)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4-03-14 22:15:13 浏览54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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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天津大学是211吗

天津大学是211。天津大学1959年被中共中央指定为国家首批重点大学。改革开放后,天津大学是“211工程”、“985工程”首批重点建设的大学,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A类高校。

天津大学简介

天津大学,简称天大,其前身为北洋大学,始建于1895年10月2日,是中国第一所现代大学,开中国近代高等教育之先河。“甲午战争”失败后,学校在“自强之道以作育人才为本,求才之道以设立学堂为先”的办学宗旨下,由清光绪皇帝御笔朱批,创建于天津,由盛宣怀任首任督办。学校初名北洋大学堂,内设头等学堂(大学本科)和二等学堂(大学预科),头等学堂设四个学门:律例、工程、矿务和机器。

1900年,八国联军入侵津京,学校被迫停办,后于1903年4月在天津西沽武库复校。1912年1月,“北洋大学堂”定名为“北洋大学校”,1913年定名“国立北洋大学”,1928年大学区制试行,更名为“国立北平大学第二工学院”,1929年,根据《大学组织法》学校更名为“国立北洋工学院”。

清还大学建校于哪年

清华大学的前身是清华学堂,始建于1911年,曾是由美国"退还"的部分"庚子赔款"建立的留美预备学校。1912年,清华学堂更名为清华学校。1925年设立大学部,开始招收四年制大学生。1928年更名为"国立清华大学",并于1929年秋开办研究院。 清华大学设有理学院、建筑学院、土木水利学院、机械工程学院、信息科学技术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法学院、美术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应用技术学院等11个学院共44个系,并正在筹建医学院,逐步成为当代中国一所著名的设有理、工、文、法、管理、艺术和医学等学科的综合性大学。 清华大学现有教职工约7100人,其中中科院院士24名、中国工程院院士24名,正高级职务900余人,副高级职务1200余人。他们正在以自身的学科优势同世界学术界对话,担当着"科教兴国"的重任。 清华大学所传承的是培养具有"为国家社会服务之健全品格"的人才的教育理念,建校至今,她共培养了近10万名毕业生,其中包括一批又一批中华民族引以为豪的学术大师、兴业之才和治国之才。清华大学一直是全国最优秀考生心向往之的所在,目前,清华在校全日制学生20000多名,其中本科生12000多名,硕士生6200多名,博士生2800多名。 法学教育和法律院系在清华有很长的历史。1925年清华学校增设大学部后,次年便成立政治学系,并开始在政治学系开设法律课程。清华改为大学后,1929年根据大学组织法,正式设立法学院,下设政治、经济二系,院长为陈岱孙先生。当时法律与政治不分,因而只设了政治、经济两系,法律课程仍然附设于政治学系内。政治学系开设的法律课程有法学原理、国际公法、宪法、行政法、民法通论、刑法通论、中国法制史、国际公法判例、国际私法、国际组织等。 依照当时的大学组织法,法学院应设法律学系;梅贻琦校长也认为"法学理论之研究,为大学中所应注重,而为普通法校所忽视者,故愿于此方向,一为矫正"。经过数年筹备,1932年经教育部批准,法学院正式添设法律学系,并提出"本学系宗旨,系对于应用及学理两方面,务求均衡发展,力避偏重之积习,以期造就社会上应变人材,而挽救历来机械的训练之流弊"。此时由燕树棠先生主持系务。然而嗣后国内一部分人士主张停办文法科,教育部亦迭令清华大学停止招收法律学系学生,系务遂于1935年中断,所有政治学系、经济学系学生所需要的法律课程,仍附设于政治学系内。 抗日战争时期,清华大学和北京大学、南开大学在1938-1946年共同组成国立西南联合大学,三校共建法商学院,下设法律、政治、经济、商学四系,院长为陈序经先生,法律学系由燕树棠先生负责。 清华大学的法学研究生教育也有很长的历史。在梅贻琦校长的提倡下,清华大学非常重视学术研究事业。1929年经教育部批准,清华大学开办研究院。1930年秋季,政治学系开办法科研究所,以为"大学毕业生中成绩优美、富有研究兴趣者研修之所"。法科研究所设政治、经济二学部,政治学部招收国际法方向的研究生。政治学部招考新生,非常严格,每年仅取一二名。政治学部开设的必修和选修的法律课程有:中国法制史、国际公法判例、国际私法、国际组织、公法(宪法或国际公法)专门选读与研究、英国宪法史、条约论等。著名国际法学家王铁崖先生曾在清华研究院法科研究所学习,并于1936年取得硕士学位。西南联合大学时期,清华大学具有相当的独立性,保持了自己的研究院和法科研究所。法科研究所设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三部,政治学部下设国际法组。 1946年10月,清华大学在北京复校后,在法学院下重设法律学系,由赵凤喈先生担任系主任,同时政治学系仍开设国际公法等法律课程。清华研究院法科研究所也一并恢复,由陈岱孙先生任所长,赵凤喈先生兼任政治学部主任。是时法律学系有一、二年级本科生,并招收转学生。法律学系开设的法律课程已相当齐全,计有25种,几乎包含了当时所有的法律学科门类,还为其他院系开设法学通论等全校性选修课。在赵凤喈主任的主持下,法律学系非常注重专门知识的基本训练,增加课外阅读时间,参考书多半是英文本与法文本,亦有中文及日文本,学生黾勉努力,教师兢兢业业,给清华带来一股清新的风气。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49年10月20日华北高等教育委员会决定将清华大学法律学系并入北京大学。1952年全国进行大学院系调整,清华大学成为一所以工科为主的大学,整个法学院被合并到其他院校。从此,法律院系和法学教育在清华大学一度中断。 进入九十年代后,清华大学明确提出要在2011年建校100周年之际,把清华大学建设成为综合性、研究型、开放式的世界一流大学。为实现综合性大学的目标,1994年10月12日,校长书记联席会议决定成立以校长王大中院士为主任的法律学系筹建委员会,开始法律学系的筹建工作。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法律学系的筹建工作进展顺利。经过长时间的酝酿,1995年9月8日,清华大学正式恢复建立法律学系,系主任为著名法学家王叔文教授。复建后的法律学系,旨在发挥清华大学多学科的综合优势,培养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所急需的法律人才。经过几年的不懈努力,法律学系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发展到了相当的规模和水平。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指引下,学校决定重点建设并加速发展法律学科。1999年4月25日清华大学建校88周年之际,清华大学法学院正式复建。

欧洲哪个国家法律专业国际排名考前 要的详细介绍

  荷兰的法律教育,历来是国际法律界关注的焦点,荷兰虽小,但却是世界知名国际法庭海牙法庭的所在。荷兰的法律属欧洲大陆法,较之缺乏系统化法律体制的英美,荷兰高校的法律专业勿庸置疑的在国际上占有专业、权威的地位。在荷兰学习法律专业不仅可以站在巨人的肩膀上饱览国际众法,而且还学到法学的最新分支。  加入WTO后的中国在与国际贸易中,税法商法无疑必须与国际接轨,荷兰精深的法律教育,必然能培养出21世纪中国需要的拥有国际视野的法学专家。  荷兰有三家著名高校设立了法律专业的课程:鹿特丹Erasmus 大学,格罗宁根大学,以及阿姆斯特丹自由大学,这三所大学在法律领域的教学力量都非常雄厚。  三所大学课程分类:  学校  课程设置  鹿特丹Erasmus 大学  国际法  商业贸易法  格罗宁根大学  欧洲法律  国际法和国际组织法  商业贸易法  国际经济商业法  阿姆斯特丹自由大学  国际商法  国际贸易法  格罗宁根大学  欧洲法律  国际法和国际组织法  国际商业法  国际比较私法  阿姆斯特丹自由大学  国际商法  法学士,或法律相关的从业经验  国际贸易法  三所专业名校简介:  鹿特丹Erasmus 大学 (Erasmus University Rotterdam)  位于著名的现代贸易港口城市鹿特丹,其法学院重点强调国际性法律和商业贸易的相互关联,有很强的实际商务导向性。  格罗宁根大学 (University of Groningen)  格罗宁根大学的法学院建立于1614 年,至近已有400 年的悠久历史,在荷兰法学院中名列前三,其法制教育居于荷兰首位。  阿姆斯特丹自由大学 (Vrije Universiteit Amsterdam)  下属的法学院在法学和社会学院领域历史悠久,享有盛誉,与很多国内外的法学名校都有合作项目。部分教师来自各种法律机构,比如荷兰最高法庭(高级法官)、国际仲裁庭、Allen & Overy 律师事务所、Clifford Chance 律师事务所等。法学院坐落于阿姆斯特丹市的商业区,毗邻ABN-AMRO、ING、Philips 等跨国公司的总部。同时它与著名的"法街"相连,那里聚集了主要的国际律师事务所,还有阿姆斯特丹地区最高法庭。  三所法学院各有其优势所在,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背景及要求选择合适的大学进行学习研究。  该信息出自http://www.cnzftx.com

复旦大学法学院的院史回顾

复旦大学的法学教育历史源远流长、特色鲜明。有关法学课程早在复旦公学创办之初的便已开设,而法学院(法律系)则几经周折,直到1929年才得以批准设立。复旦大学近百年的法学教育几次起落、几经风雨;声誉日隆、硕学名师不断云集,莘莘学子纷至沓来,渐成南方法学教学与研究重镇。1914年春季学期,复旦公学增设法律专科班,首批招生60名,是为上海法科首次大规模单独招生。美国耶鲁大学法学博士、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外交总长王宠惠受聘本校教授,讲授国际公法、法学通论等课程。1922年,复旦大学江湾校区在社会各界的资助下顺利落成,复旦大学迎来了新的发展时期,开始着手建设“社会急需”的学科,法学学科面临重大机遇。1924年2月,复旦大学修改学制系统:设大学部和附属中学两部;大学部设商科、理工科、文科、心理学院,下设23系,其中文科包含政治学系、经济学系。1925年春,又值“习政治专科者骤增”,大学部添设社会科学科,分政治学、社会学两系,政治学系分设法律、政治、市政三组,为日后法学院的成立奠定了良好的基础。1929年,复旦大学按照《大学组织法》进行改组,改科为院,设立文理法商四大学院,下辖17个系;法学院下辖政治学系、经济学系、市政学系,此为复旦大学法学院之肇始。遗憾的是,由于国民政府对私立大学设法律系控制甚为严格,除在教育部备案外,还须经司法部特许,因而“法律学系”的设立申请一直未果。1930年夏,复旦大学打破常规,一边创办法律学系进行招生,一边向教育部进行申请备案。此一时期,获巴黎大学法学博士学位的裴复恒先生受聘担任系主任,并聘请精通欧陆法学的金兰孙、徐象枢等先生为法律学系教授。1931年3月,教育部准予法律系备案;同年7月,司法部准予特许设立,并由政府公报公布。1932年,毕业于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律系的张志让博士生出任法律系主任,延聘施霖、潘震亚、张定夫、江镇三、钟洪声、宗维恭等名师为教授,师资力量得到不断充实,法学课程设置逐渐完善,影响力进一步壮大。到1937年,形成了以“法学通论、民法总则、刑法总则、行政法、宪法原理、法院组织法、亲属法、继承法、监狱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土地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法理学、中国法制史、法律哲学、强制执行法、公文程式、诉讼实习、物权法、债权法、公司法、劳动法、英美法、票据法、刑法各论”等课程为主要专业课程的较为完整的法学课程体系,学习过程中还在校内开设模拟法庭审判活动,体现出既重视法学理论知识学习,又注重法律实践的鲜明特色。淞沪抗战爆发后,复旦大学西迁重庆北碚,法学教育受到较大影响,陷入低谷。及至1941年复旦大学改为国立,法学教育又一次迎来曙光。北京大学教授陶希圣、在公司法方面有专长的王效文教授,以及卢峻、胡元义等先生也来复旦任教。此后的1943年,时值中英、中美签署新约废除领事裁判权,而中国法官人才极其短缺,复旦大学抓住此发展机遇,设立司法组,着力培养司法实务人才。1949年,国立中央大学法学院、同济大学法学院、国立英士大学法学院等奉命停办,并入复旦大学;1951年光华大学法学院、大夏大学法学院亦并入,法律系实力进一步增强。1952年院系调整中,复旦大学、圣约翰大学、东吴大学等九所院校的法律系部分并入新组成的华东政法学院。1981年,复旦大学重新设立法律学专业,1983年恢复设立法律学系;1994年,复旦大学设立了包括法律学系、国际政治系、社会学系等在内的法学院;2000年11月,单一法学学科的法学院设立,复旦大学法学院的事业发展在新世纪迈出了新征程!除以上述及外,还有多位著名教授曾任教于本院,如杨鸿烈、梅汝璈、陈顾远、杨兆龙、丘日庆、陈文彬、崔杰千、顾维熊、范扬、张汇文,以及沈宗灵、叶孝信、李昌道、董世忠等。

了解世界与中国大学的起源与演变

近现代大学直接起源于12、13世纪的欧洲中世纪大学,虽然许多教育史家把上述地方的高等学府也称之为大学,但严格地说,它们不是真正意义的大学。1088年,意大利建立了第一所正规大学——博罗尼亚大学。随后,欧洲各地相继出现了大学。巴黎大学是由巴黎圣母院的附属学校演变而来。

现代大学开始于19世纪初,是指启蒙运动以后、经过理性主义改造、特别是指以德国洪堡创办的柏林大学为代表的新型大学,一般认为,1809年德国柏林大学的创立标志着现代意义上的大学的诞生。而中国大学的起源是北洋大学堂,也有一些学者认为创建于1879年的圣约翰大学是中国近代第一所大学。1898年京师大学堂成立,这是中国近代第一所国立大学和综合大学。

扩展资料

大学从产生到现在已有上千年的历史。起初,主要是从德国、英国等国家最早发展起来的。中国现代大学源起于西方,现代西方大学又是从欧洲中世纪大学、英国大学、德国大学再到美国大学这样逐渐演化过来的。近现代大学直接起源于12、13世纪的欧洲中世纪大学。亚洲范围内,成立于1877年的日本东京大学,是亚洲创办最早的大学之一。

中国大学的起源是北洋大学堂,当年中国在中日甲午海战中惨败后,变法之声顿起,天津中西学堂改办为北洋大学堂,标志着中国近代第一所大学诞生。也有不少学者认为位于上海的由圣约翰书院演变而来的圣约翰大学是中国近代第一所大学。

中国大学是学术单位和政府部门的结合体,大学政治化还表现为对高校要求毕业生的就业率,在办学上,20 世纪50 年代按照前苏联的教育模式进行改革,办了很多专业性的院校,现在又学习西方一些大学的模式搞“大”而“全”的学校。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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