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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留学人员中心官网(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的简介)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4-04-06 12:03:53 浏览41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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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广州留学人员中心官网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的简介,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广州留学人员中心官网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本文目录

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的简介

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是由国家教育部广州留学服务中心与广州市回国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合并而成。国家教育部广州留学服务中心的前身是教育部出国人员广州集训部,1981年4月由教育部、外交部批准成立,专事华南数省(区)的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的集训和派出工作。

留学生入户广州怎么办流程

留学生办理入户流程:1.网上注册:登录留学人员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注册,提交回国人员户口转入申请,上传所需材料后送审;到广州留学人员服务中心提交有关材料;2.等待审核;3.通知领取入户卡;4.前往公安办理落户手续。不熟悉办理流程,材料准备,跑部门,没时间的朋友们,可以让专业的入户机构代办,更省心,快速。

广州市留学人员优惠资格证具体有哪些优惠

第一条【立法目的、依据】为建设人才强市,打造“国际人才港”,进一步鼓励留学人员来穗工作,根据《广州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留学人才工程】 市人民政府实施“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百人计划”和“万名海外人才集聚工程”,大力吸引留学人员来穗创业发展。   第三条【适用范围】符合下列条件的留学人员,经认定并取得《广州市留学人员优惠资格证》后,可享受本规定各项优惠待遇: (一)在海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二)在国内取得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后,到海外进修、作为访问学者工作2年以上,或从事博士后研究,在某些领域取得一定科研成果的人员。   第四条【留学人员来穗工作方式】 留学人员来穗工作的方式包括: (一)到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任职或兼职。 (二)创办、承包、租赁各类经济实体和研究开发机构。 (三)以自己的专利、专有技术、资金等形式向各类企业入股。 (四)应聘担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顾问或咨询专家。 (五)来穗开展科研合作、技术开发等活动。   第五条【留学人员来穗工作原则】 留学人员来穗工作,遵循来去自由、出入方便、学用一致、人尽其才的原则。   第六条【工作主管部门和窗口】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是本市留学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广州海外人才服务管理中心)是专门为留学人员提供综合服务的机构,应设置留学人员来穗接待窗口,为留学人员提供服务。   第七条【留学人员专项资金】 市人民政府设立留学人员专项资金,用于改善来穗工作留学人员的生活条件和工作环境,以及对留学人员短期回穗服务、讲学、技术支持、成果推荐、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等活动的资助。该专项资金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市财政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第八条【工资优惠】 留学人员的薪酬,可由聘用单位和留学人员协商,从优确定。企业单位聘用的,可根据情况自定工资标准;事业单位聘用的,其绩效工资可比照本单位同类人员从优确定。   第九条 【工龄和社保优惠】 留学人员出国前后符合国家工龄政策的工龄合并计算,并可视同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出国前后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可合并计算。   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其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时间计算连续工龄。   第十条【职称评定、聘任】 留学人员回国后首次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时,可按实际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直接申报评审相应档次的专业技术资格。具体申报条件、程序和渠道按有关规定执行。   来穗工作的高层次留学人员,可根据其学历、学术或专业技术水平,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同级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确认后,直接聘任相应等级的专业技术职称,不受本人任职年限、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等限制。   第十一条【档案保管优惠】 市人民政府为来穗的留学人员提供免费的人事代理服务,为期两年。办理了人事代理服务的留学人员,可按国家规定办理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定、出国(境)政审和社会保险等事宜。   第十二条【入户政策、计生证明】 来穗定居的留学人员及其一同随迁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可凭《广州市留学人员优惠资格证》和《广州市区入户卡》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   已注销户口,持中国护照且未定居国外的留学人员,不得违反国家规定的出国留学人员生育的有关规定。其生育情况经公证后,入户广州市所需的计生证明由入户地所在的街、镇计生办予以审核。   第十三条【子女教育】 留学人员子女入园入托,由当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协助安排;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居住地所在区、县级市教育行政部门免试就近安排;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统一录取的,享受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待遇并加10分投档。   留学人员子女入托、入园、入读少年宫和入学,托幼机构、少年宫和学校不得收取物价部门规定或者核准以外的任何费用。   第十四条【购房居民待遇和安家费补助】 持中国护照且未在穗定居入户的留学人员,凭个人护照、《广州市留学人员优惠资格证》、在穗1年以上社保或纳税证明(补交的除外),在购买住房方面享受本地居民待遇。   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在海外曾从事博士后研究或在海外取得硕士学位且在本专业领域工作5年以上的留学人员凭在穗所购住房的房产证或契税完税证明、租房合同等可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安家补助费,补助标准为每户10万元。   第十五条【住房解决】用人单位对来穗工作的留学人员应优先解决居住问题。短期内无法解决的,可申请租用广州市人才公寓,租用期限不超过3年;具体管理办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第十六条【出入境、居留便利】 持中国护照应聘到广州市属单位工作或在广州投资办企业的留学人员可根据需要申办因公多次往返港澳证件出国任务批件。   来穗工作留学人员,在办理多次往返港澳证件及签注时,可享受办证绿色通道及办证时限上的便利。   对入选广东省和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计划、加入外籍的留学回国人员,公安机关可按规定为其签发2至5年有效的《外国人居留许可》。   第十七条【免税小汽车购买】 来穗工作的留学人员,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购买免税国产小汽车1辆。   第十八条【创业资助】 市人民政府每年从科技经费中安排一定经费作为留学人员科技创业资金,用于资助留学人员从事符合我市产业发展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或有较大市场前景的商品化创业项目。每年50个,每个最高100万元。该资金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市科技和信息化行政部门会同市财政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对留学人员优秀非科技(文化、艺术、教育、社会管理等领域)创业项目,可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项目启动资助。每年30个,每个最高30万元;具体资助办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市财政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第十九条【技术入股】 留学人员以知识产权出资设立公司的,应当由具有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作价后,由验资机构进行验资,但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留学人员以知识产权出资设立合伙企业,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   第二十条【高新技术企业待遇】 留学人员以自己持有的专利技术或专有技术在广州创办的企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待遇。   第二十一条【专利申请资助】 留学人员以广州作为专利申请地址申请海外专利,可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资助。每年50个,每个最高10万元。   具体资助办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市知识产权行政部门、市财政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第二十二条【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创业支持】 留学人员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经市科技和信息化行政部门推荐,优先获得市科技风险投资资金的支持,优先获得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优先进入留学人员广州创业园或市级高新技术孵化基地,并享受减免租金等优惠政策。   第二十三条【留学人员创业支撑体系】 留学人员创业园区及承担留学人员企业发展环境建设的中介服务机构,可以向市科技和信息化行政部门申请留学人员服务支撑体系建设的资助,用于改善留学人员创业环境、提高为留学人员企业的服务质量等工作。市科技和信息化行政部门将对申报单位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单位可获得最高150万元的无偿资助。   该资金的具体申报条件和管理办法,由市科技和信息化行政部门会同市财政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第二十四条【创新创业基地建设】 市人民政府鼓励和扶持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基地建设。   留学人员企业、留学人员创业园区及接收留学人员的单位,可申报广州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   经认定的广州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市财政给予最高10万元资助;对入选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的,市财政给予最高50万元配套经费。   具体认定办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第二十五条【留学人员统计制度、信息服务平台】 市人民政府建立留学回国人员统计工作制度,向社会公布留学回国人员有关统计信息。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建立留学人员信息库和出国留学人员信息库,实现资源共享,为市人民政府决策、人才遴选提供支持。   第二十六条【留学人员和相关工作表彰】 市人民政府设立“广州十大优秀留学回国人员”奖项,表彰、奖励对我市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留学人员。每2年评选一次,每次表彰人数不超过10人。   市人民政府鼓励留学人员创业园区、人才中介机构为我市引进创新创业领军留学人员、紧缺高层次人才,设立“引进留学人员工作中突出贡献奖”,对引进留学人员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留学人员创业园区、人才中介机构,市人民政府给予最高50万元的奖励。本奖项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表彰的单位数不超过五个。   第二十七条【优惠互斥】 留学人员不能重复享受本规定和《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及其10个配套实施办法所列资金优惠政策。   第二十八条【争议解决条款】 留学人员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人事争议,可按有关规定向市劳动、人事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九条【附则】 本规定有效期5年,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如何

关键是看你想自费留学去哪个国家哦?美国留学的话,现在广东的美国留学行业内最好的是嘉华世达广东分公司它们是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直属机构,挺专业的澳洲留学做得最好的就是启德留学了启德留学在广东做得挺好的环球雅思就是加拿大留学比较专业哦还有雅思培训课程比较好。广州留学服务人员管理中心我还真的没怎么听说过。呵呵

广州留学人员服务中心这个中介怎么样

  • 广州的启德不错的,我个人认为,至于你选不选择就看你自己了,11月15号他们在中山四路广州图书馆有个平价留学的活动呢,你有兴趣可以过去看看,详细的信息你可以上官网了解下.

  • 我去过这个他们代理的学校都不是太好如果你成绩不好 没语言成绩 让他们帮你还不错但是如果你想去名校这个地方帮不了你

人才网上的核验库是什么

一、受理范围住所地址在花都区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引进在职人才(包括用人单位引进的专业技术类、管理类和技术技能类等在职人员),省工商登记注册的民营企业只限于技能人才引进入户。二、办理依据1、《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穗府〔2018〕14号。2、《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穗府规〔2018〕30号)。3、《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穗人社规字〔2019〕2号)。4、《广州市引进技术技能人才职业目录(2019年)》(穗人社函〔2019〕985号)。三、办理条件引进人才入户准入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类别内容年龄要求社保年限备注学历类具有博士学位50周岁以下1个月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45周岁以下1个月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并有学士学位40周岁以下6个月具有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学士学位40周岁以下6个月留学人员也可通过广州市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详情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留学人员服 务专区)职称类具有高级职称50周岁以下1个月具有中级职称40周岁以下6个月技术技能类具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40周岁以下6个月1、技术技能人员须从事我市引进技术技能人才职业目录内相关职业。2、技术技能人员的社保年限指从获得证书后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年限(过渡期政策明确规定的特殊情况除外)。具有高级技师45周岁以下6个月具有技师40周岁以下1年具有高级工35周岁以下2年持有产业发展急需的行业紧缺工种目录资格40周岁以下1年高层次类经我市认定或审核确认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详见《办法》1个月《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1、2、3项中的高层次人才可通过引进人才“绿色通道”直接办理引进人才入户手续。注:1、如无明确规定的,申办时须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险种)。如存在补缴情形的,不视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2、申请人的社会保险缴纳单位应与实际用工单位一致。按法律法规属于劳务派遣的除外。3、配偶和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可随迁入户。4、在2019年6月30日前已经参加考试,考试合格获得技师或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后,或者获得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且职业(工种)符合《广州市紧缺工种(职业)目录(2018年)》的人员,可按原《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穗府〔2014〕10号)以及《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穗发改人口〔2014〕10号)相关规定办理入户,其社保年限按在引进单位连续缴纳社保计算。四、人才引进申办系统上传材料(原件须彩色扫描或拍照生成图片)序号资料名称资料说明注意事项示例样表1必备项身份资料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1.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使用。2.户口簿应确认地址(住址)信息是否准确无误。样表12落户地址材料(按照入户地址1-3先后顺序选其一)1.迁入本人或直系亲属房产的,提供房产证或《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 2.迁入用人单位集体户的,提供个人无以上1规定住所书面承诺、集体户单位同意落户意见及加盖公章的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 3.迁入工作单位注册地所属街道(镇)公共集体户的,提供个人无以上1、2规定住所书面承诺以及街道(镇)公共集体户地址及所属派出所信息。1.《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需个人带身份证到房管部门打印。2.迁入街道公共集体户的,申报人需与集体户承办单位、公安户政部门确认拟迁入地址及派出所信息。样表23不同申报人分别补充提供的材料以学历作为引进条件的材料1.毕业证、学历查询结果或认证材料。学历认证材料主要包括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验证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学位证、学位查询结果或认证材料。学位认证材料主要包括通过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在线打印的查询结果或直接通过其网上申请出具的认证报告。1.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对毕业证或学位证书遗失或损坏的,须提供学校出具教育部规定样式的“学历证明书”。样表3-1-13-1-23-2-13-2-24以职称作为引进条件的材料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发证机关网上查询、确认、核验材料。职称资格证书无法通过查询、确认、核验的,不予受理其申请。样表45以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技能人员职业资格作为引进条件的材料(一)专业技术人员:须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发证机关网上查询、确认、核验材料。 (二)技能人员:1.符合《广州市引进技术技能人才职业目录》(2019年)的技能人员,须提供职业资格证书。2、在2019年6月30日前已经参加考试,考试合格获得技师或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后,或者获得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且职业(工种)符合《广州市紧缺工种(职业)目录(2018年)》的技能人员,须提供职业资格证书。高级工的另须提供中专或普通高中以上学历证书。1.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无法通过查询、确认、核验的,不予受理其申请。2.属于《广州市引进技术技能人才职业目录(2019年)》(穗人社函〔2019〕985号)文第四条第(五)项过渡期方案的人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申报人所持有的职业资格证书的发证机关所在地应当与申报人参加该资格考试、评审、认定期间缴纳社保或实际工作地区一致;②申报人办理入户所从事的工种(职业)须与所持有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所考核工种一致。样表5-15-26以高层次人才资料作为引进条件的材料须提供高层次人才认定证明材料,包括有关部门颁发的证书或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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