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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音乐学院研究生 学院 音乐学院

中央音乐学院研究生(中央音乐学院研究生)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4-05-19 13:25:40 浏览49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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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中央音乐学院研究生

10月底考主科,报名的时候要教音像资料 过了初试以后再考技术 是和声曲式 中外音乐史 有听辨 再就政治外语音乐学类  1.主科  (1)论文写作:命题论文,各研究方向考同一题目。  (2)口试:含所考专业方面的内容。  2.音乐学基础(1)音乐作品听辨  (2)音乐学基础理论:内容包含①西方音乐史;②中国音乐史;③中国传统音乐;④音乐美学;⑤世界民族音乐(考生报考方向的内容必考,其他项内容任选二;专业音乐教育学考生笔试要求与音乐美学考生相同)  3.和声、作品分析  4.钢琴(具体要求见★)  报名时须提交本人撰写的、所报考专业研究方向的论文一篇(大学毕业论文或相当于大学毕业论文,须一式三份)。同等学力报考者所交的必须是公开发表的论文。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可以习作(学期论文)替代学位论文。  音乐文献翻译(英语)  1.主科  (1)笔试  (2)口试(包括口语、钢琴或其他乐器)  2.和声、作品分析  3.中、西音乐史  考生须为英语专业本科毕业生,非英语本科毕业应达到英语专业本科毕业水平。报名时须提交本人翻译的译文一篇(附原文)。  注:此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音乐与出版  1.主科  (1)笔试(基础理论与基本技能)  (2)口试(书报刊策划及出版知识,案例剖析)  2.和声、作品分析  3.中、西音乐史  报名时须提交由本人撰写的图书选题或报刊栏目策划方案一份;大学毕业论文一份,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可以习作(学期论文)替代学位论文。  音乐艺术管理  1.主科  (1)笔试:艺术管理命题写作  (2)口试:策划制作项目或专业知识阐述  2.和声、作品分析  3.中、西音乐史  报名时须提交本人撰写的艺术管理学专业论文(实习报告)一篇,内容为大学毕业或相当于大学毕业论文(实习报告);同等学力或非艺术管理专业报考者所提交的必须是经公开实施后的策划方案(需提交与之配套的实践光盘);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可以习作(学期论文或策划方案)替代学位论文。  作曲技术理论英语文献翻译  1.主科  (1)笔试  (2)口试(包括英语口语、钢琴或其他乐器演奏)  2.和声、作品分析  3.中、西音乐史  考生须为英语专业本科毕业生或达到大学英语六级水平的非英语专业本科毕业生及同等学力考生。报名时须提交本人翻译的两篇文章,中译英及英译中各一篇(附原文,内容必须与作曲技术理论有关)。  音乐教育学  1.主科  (1)笔试:音乐教育学基础  (2)口试  2.音乐作品综合分析  3.中、西音乐史  报名时须提交本人撰写论文一篇(学士论文或相当于学士论文),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可以习作(学期论文)替代论文。  音乐教育  1.主科  (1)笔试  (2)面试:指定素材的现场教学;音乐教育综合技能考查  2.音乐作品综合分析  3.中、西音乐史(含听辨)  报考统考专业学位的考生,报名时须交一年以上音乐教学经历的证明(教学实习单位出具的鉴定意见);一个课时的音乐教学录像。  报考联考专业学位(全日制)的考生,须具有相关本科学历以及不少于一年的全职音乐教学实践;报名时提交相关教学实践证明,包括相关单位证明和一课时音乐教学录像。  报考联考专业学位(非全日制)的考生,须提交“学校音乐教育新体系骨干音乐教师培训项目”的结业证书;一个课时的音乐教学录像。  律学  1.主科(含音律听辨测试)  (1)笔试  (2)口试  2.和声、作品分析  3.中、西音乐史  4.钢琴(具体要求见★)  报名时须提交本人撰写的、所报考专业研究方向的论文一篇(大学毕业论文或相当于大学毕业论文)。同等学力报考者所交的必须是公开发表的论文。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可以习作(学期论文)替代学位论文。  戏曲作曲  1.主科  (1)笔试(戏曲风格的单旋律写作)  (2)面试  2.作曲、复调、配器(与和声研究方向同卷)  3.中、西音乐史  报考戏曲作曲方向的考生报名时须交(本院作曲系学生免)本人创作的作品二至三件。  注:此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只招收具有本科作曲专业(含戏曲作曲)学历的考生。  作曲类  1.主科  (1)笔试  (2)面试(作曲方向介绍个人创作或学术研究成果,简要分析6-8首经典作品)  2.音乐基础理论  (1)作曲研究方向:考复调、配器、和声、作品分析;  (2)配器研究方向:考复调、和声、作品分析、作曲;  (3)复调研究方向:考配器、和声、作品分析、作曲;  (4)作品分析方向:考复调、配器、和声、作曲;  (5)和声研究方向:考配器、作曲、作品分析、复调;  (6)视唱练耳方向:考和声(四部和声写作及分析)、作品分析;  (7)电子音乐作曲研究方向:  考和声(与表演方向同卷)、作品分析(与表演方向同卷)、配器(与作曲研究方向同卷)、电子音乐技术综合分析;  (8)电子音乐技术理论研究方向:  考和声(与表演方向同卷)、作品分析(与表演方向同卷)、配器(与作曲研究方向同卷)、电子音乐技术综合分析;  3.中、西音乐史  4.钢琴(具体要求见★)  报考作曲方向的考生报名时须交(本院作曲系学生免)本人创作的作品二至三件(其中包括一首相当于单乐章交响诗或序曲规模的管弦乐作品,作品最好附录音,乐队作品也可以是钢琴缩谱录音)。  报考和声、复调及作品分析方向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交本人撰写的、所报考专业研究方向的论文一篇(大学毕业论文或相当于大学毕业论文)。同等学力报考者所交的必须是公开发表的论文。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可以习作(学期论文)替代学位论文。报考复调方向的考生还需提交一至二首大型复调作品。  报考电子音乐作曲方向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交电子音乐作品四件以上(其中纯粹的电子音乐作品和真实乐器或人声与电子音乐相结合的混合类作品各两件以上),室内乐作品一件。  报考电子音乐技术理论研究方向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交有关电子音乐技术理论的论文二篇及电子音乐作品二件。  指挥  1.主科〔指挥;专业能力综合考试—音乐基础、视唱练耳(四个升降号包括转调)、钢琴、视奏、总谱读法、作曲技术理论综合测试〕。注:本院指挥系毕业生除“指挥”外,面试可适当从简。  2.和声、作品分析  1)乐队指挥及民乐指挥方向:和声、作品分析(非本院指挥专业毕业的学生,须加试配器。)  2)合唱指挥方向:和声、作品分析(与配器研究方向同卷)  3.中、西音乐史  4.钢琴(具体要求见★)  5.合唱改编(仅合唱指挥)  报名时须交报考曲目及其钢琴改编谱(如本院已有现成乐谱可免交)。考指挥时指挥两架钢琴代替乐队或合唱队,并加试总谱阅读能力。  双钢琴演奏  1.主科  2.和声、作品分析  3.中、西音乐史  主科考试内容:(1)钢琴演奏a.练习曲一首(肖邦及以上程度)b.古典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c.巴赫十二平均律(四声部)前奏曲与赋格d.乐曲一首(年代不限)。(2)视奏(交响乐双钢琴)。  总谱读法  1.主科  2.和声、复调、配器(与作品分析方向同卷)  3.中、西音乐史  4.钢琴(与指挥方向同等要求)  钢琴  1.主科  2.中、西音乐史  3.和声、作品分析  报名时须交(本院钢琴系学生免):本人演奏录音磁带或光盘,其中内容包括:①练习曲二首;  ②复调乐曲一首;③古典奏鸣曲一个乐章。  主科考试内容:①技术性练习曲二首,其中一首选自ChopinOp.10或Op.25(Op.10之no.3、no.6及Op.25之no.2、no.7除外),另一首选自其他作曲家作品;②复调乐曲一首;③古典时期完整奏鸣曲或变奏曲一首(包括Schubert);④中型乐曲二首,或大型乐曲一部或大型套曲一部;⑤中国乐曲一首。  注:①曲目总时间不得少于60分钟;②报名时须提交完整详细的演奏曲目及演奏时间;③所有乐曲应为独奏作品,背谱演奏,考试时由考试委员会指定演奏部分或全部曲目。  电子管风琴  1.主科  (1)电子管风琴演奏  ①任意选奏为电子管风琴而作的大型作品、大型管风琴作品或交响乐作品三首(巴洛克、古典、浪漫、近现代均可);  ②巴赫六首管风琴三重奏鸣曲(BWV525-530)其中任选一首,演奏其全部三个乐章  (2)现场即兴演奏能力测试:根据给出的旋律或音列进行现场即兴演奏。  2.和声、作品分析  3.中、西音乐史  报名时须交本人演奏录音光盘(本院毕业生除外),内容(同考试曲目)。  手风琴  1.主科  (1)考生提供所学习巴赫十二平均律(上,下册任选)的3首“前奏曲与赋格”,由主考教师指定演奏其中的一首;  (2)考生提供所学习的斯卡拉蒂3首奏鸣曲(任选),由主考教师指定演奏其中的一首;  (3)技术性乐曲如托卡塔或音乐会练习曲(原创或改编);  (4)多乐章手风琴原创作品一首;  (5)单乐章近现代作品一首;  (6)中国乐曲一首。  2.和声、作品分析  3.中、西音乐史  报名时须交(本院手风琴专业学生免):本人演奏录音或录像光盘,其中内容包括:①复调乐曲一首;②技巧性作品一首;③多乐章手风琴原创作品一首(考生应使用键盘或纽扣式自由低音手风琴)。  注意事项:①报名时须提交完整详细的演奏曲目及演奏时间;②考生应使用键盘或纽扣式自由低音手风琴参加应试;③所有乐曲应背谱演奏,考试时由主考教师指定考生演奏部分或全部曲目。  弦乐专业  1.主科  2.和声、作品分析  3.中、西音乐史  考试时由主考官指定演奏部分或全部曲目。有钢琴声部的作品必须有钢琴演奏(钢琴伴奏自带)。  主科考试内容:  (1)小提琴:  ①巴赫三首无伴奏奏鸣曲中任选其中一首的第一、二乐章(赋格必奏)或d小调组曲中的恰空舞曲全部;  ②奏鸣曲一首:从以下作曲家选择(贝多芬、布拉姆斯)  ③协奏曲一首(三个乐章);  ④自选一首非技巧性的音乐会小品,小品时长在5分钟内。  (2)中提琴:  ①任选下列一首巴赫作品全曲:  大提琴无伴奏组曲四、五、六;  小提琴无伴奏奏鸣曲或帕蒂塔;  ②任选下列一首奏鸣曲(全曲):  勃拉姆斯奏鸣曲,Op.120,No.1  勃拉姆斯奏鸣曲,Op.120,No.2  舒伯特a小调奏鸣曲  ③任选下列一首协奏曲(全曲加华彩段):  欣德米特天鹅协奏曲  沃尔顿协奏曲  巴托克协奏曲  ④自选一首音乐会曲(含技巧性)  (3)大提琴:  ①巴赫无伴奏大提琴组曲中的一首全曲;  ②技巧性小品一首(自选);  ③奏鸣曲一首(从以下7首中自选):  贝多芬五首奏鸣曲或勃拉姆斯两首奏鸣曲中任选一首,演奏全部  ④协奏曲一首(自选)。  (4)低音提琴:  ①无伴奏组曲中的一首舞曲(从以下两组组曲中自选):  J.S.Bach六首无伴奏组曲  H.Fryba无伴奏组曲  ②完整奏鸣曲一首;  ③完整协奏曲一首。  (5)竖琴:  ①一首巴洛克时期作品。  ②一首大型乐曲(包括奏鸣曲、协奏曲、组曲、变奏曲等)。  ③自选一首不同风格的乐曲。  ④演奏下面两首乐队片段:  a.柏辽兹幻想交响曲第二乐章  b.天鹅湖Cadenza  管乐专业  1.主科  2.和声、作品分析  3.中、西音乐史  管乐所有专业必须演奏三首乐曲。其中一首必须完整演奏,其他二首现场指定演奏其中某个乐章或主要乐段。有钢琴声部的作品必须带有钢琴合作演奏(钢琴伴奏自带)。  主科考试内容:  ①古典奏鸣曲或协奏曲一首;  ②浪漫时期乐曲一首;  ③现代时期乐曲一首。

中央音乐学院的研究生

你的问题很简单,首先我给你解释下困绕你的2个名词:1。委托培养: 高等学校受用人单位委托,为其培养人才。由委托单位提供经费,高等学校负责培养,学生毕业后到委托单位工作。 高等学校招收委托培养生是我国招生计划和毕业生分配制度的一项重要改革。它对鼓励高等学校挖掘潜力,培养更多的人才、更好地满足社会对高级专门人才的需要,起了积极作用。 高等学校委托培养招生一律实行合同制。委托单位与培养单位之间、委托单位与委托生之间应分别签定委托培养合同。委托生的培养费用由委托单位提供,毕业后到委托单位工作。委托生在学期间和毕业后享受与国家计划内的相同的待遇。 委托培养和国家计划招收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培养费用的来源和毕业分配的办法不同。委托培养培养经费由委托单位提供,毕业之后回委托单位工作;国家计划招收的,其培养经费由国家提供,其中非定向生毕业时实行在国家计划指导下,由本人选报志愿,招生单位推荐,用人单位择优录用的就业制度,而定向生按合同规定毕业后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2.自筹经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被录取的研究生有国家计划内、国家计划外之分。国家计划内包括非定向生和定向生。被国家计划内录取的学生在学习期间由国家拨款培养;国家计划外研究生又分为委培生和自筹经费生,委培生的培养经费由委培单位负担,自筹经费生的培养经费由自己负担。 自筹经费研究生国家不负责就业,毕业时,由学校提出就业意见并予以推荐,毕业生自谋职业,找到用人单位后,学校所在省(区、市)毕业生调配部门负责派遣;自筹经费研究生的人事档案、户口等关系要转入学校。自筹经费研究生录取前要与招生单位签订自筹协议,一般被学校录取的自筹资金生不享受普通奖学金待遇。 高等学校招收委托培养研究生一律实行合同制。委托单位与培养单位之间、委托单位与委托生之间应分别签定委托培养合同。委托生的培养费用由委托单位提供,毕业后到委托单位工作。委托生在学期间和毕业后享受与国家计划内硕士生相同的待遇。 委托培养研究生和国家计划招收的研究生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培养费用的来源和毕业分配的办法不同。委托培养研究生的培养经费由委托单位提供,毕业之后回委托单位工作;国家计划招收的研究生,其培养经费由国家提供,其中非定向生毕业时实行在国家计划指导下,由本人选报志愿,招生单位推荐,用人单位择优录用的就业制度,而定向生按合同规定毕业后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 定向培养研究生,是指在招生时即通过合同形式明确其毕业后工作单位的研究生,其学习期间的培养费用按规定标准由国家向培养单位提供。 定向生的形式有以下三种: (1)由用人单位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的在职人员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 (2)从参加全国统考的在职人员中选定; (3)从推荐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为硕士生的人员中选定。 他们与本科毕业考上研究生一样具有硕士学位,只是在录取方法和分配方式上有不同。除自筹经费外,其他两种考生毕业后都必须按照合同规定进行就业分配。 希望你多追加给我点辛苦分!

报考中央音乐学院的研究生需要那些考试

管乐 1.主科 2.和声、作品分析 3.中、西音乐史 报名时须交(本院管弦系学生免)本人演奏的CD或DVD。内容同考试曲目。 考试时由主考指定演奏部分或全部曲目。有钢琴声部的作品必须有钢琴演奏(钢琴伴奏自带)。 主科考试内容: ① 高级练习曲一首; ② 古典奏鸣曲或协奏曲一首; ③ 浪漫时期乐曲一首; ④ 现代时期乐曲一首; 打击乐 1.主科 2. 和声、作品分析 3. 中、西音乐史 报名时须交(本院管弦系学生免)本人演奏的CD或DVD。内容同考试曲目。 考试时由主考指定演奏部分或全部曲目。有钢琴声部的作品必须有钢琴演奏(钢琴伴奏自带)。 主科考试内容: 考试曲目分为四项,每位考生须选择其中的任意三项: (1)小鼓 德莱克留斯小鼓练习曲,全书共十二条练习曲,考生自选其中的第一首或第十二首。 (2)定音鼓,任选下列两种之一: ①卡特:《八首定音鼓独奏曲》,任选其中的一首; ②格拉哈姆:定音鼓组曲,任选两段,必须包括慢乐章一段,快乐章一段。 (3)键盘打击乐,任选下列五首作品中的一首。 ① 陈刚原作刘刚改编:《阳光照耀在塔什库尔干》; ② 田中立光:《两个乐章》; ③ 托马斯:《梅林》第二乐章; ④ 安贝圭子:《儿歌变奏曲》; ⑤ 《为杰尔伯特的布鲁斯》; 第一至四首为马林巴琴乐曲,第五首为颤音琴乐曲。 (4)组合打击乐:基纳克斯《反弹》B段。 民族器乐 1. 主科 2. 和声、作品分析 3. 中、西音乐史 考试内容包括: 作品六首:其中包括大型乐曲一首,传统乐曲三首,现代创作乐曲两首。考试时由主考指定演奏部分或全部曲目。 报名时考生应交一份书面材料,详细写明专业学习过程(注明学校、教师及学习时间)。 声乐 1. 主科 2. 和声、作品分析 3. 中、西音乐史 4. 钢琴(凡本院毕业生可申请免试,不计成绩) 报名时须交(本院声歌系应届学生免)本人演唱的CD(不收磁带、MD、DVD),内容(同考试曲目)包括:演唱六首作品。其中包括两首中国作品,四首外国作品(必须唱原文,并须包括三种及以上不同语言)。外国作品中必须含两首咏叹调(其中一首须为17、18世纪作品),一首艺术歌曲。其它一首任选(不得演唱外国民歌和流行歌曲)。考试时由主考指定演唱部分或全部曲目。伴奏自理。 注:此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声乐伴奏艺术 1.主科 2.和声、作品分析 3.中、西音乐史 报名时须交(本院钢琴系学生免)本人演奏录音磁带。内容(同考试曲目)包括: ① 与车尔尼作品740、莫什科夫斯基练习曲等同程度的练习曲一首; ② 奏鸣曲的第一乐章一首; ③ 抒情性乐曲一首; ④ 主科考试前三天到声歌系办公室领取规定伴奏曲目,并可以与独唱者合作一次之后进入考场。 器乐伴奏艺术 1.主科 2.和声、作品分析 3.中、西音乐史 报名时须交(本院钢琴系学生免)本人演奏录音磁带。内容(同考试曲目)包括: ① 与肖邦练习曲等同程度的练习曲一首; ② 巴赫复调一首; ③ 弦乐及管乐奏鸣曲各一首; ④ 现场视奏器乐伴奏一首; 考试时由主考指定演奏部分或全部曲目。 提琴制作 1.主科(制作、乐器演奏、面试) 2.综合1(弦乐史、材料学、音响学) 3.综合2(机械制图、提琴制图)音乐治疗学 1.主科(音乐治疗基础) 2.和声、作品分析 3.中、西音乐史(包括听辨) 4.口试(包括乐器演奏或演唱) 报名时须提交本人所撰写的音乐类(最好是音乐治疗方面)论文一篇。同等学力报考者所提交的论文必须是已公开发表的论文。 音乐声学 1.主科 2.和声、作品分析 3.中、西音乐史 4.口试(包括钢琴和其他乐器演奏) 报名时须提交本人所撰写的、所报考专业研究方向的论文一篇(大学毕业论文或相当于大学毕业论文)、或音乐作品一部。同等学力报考者所提交的论文或音乐作品必须是已公开发表的论文或作品。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可以习作(学期论文)替代学位论文。 电子管风琴 1. 主科 (1)电子管风琴演奏 (2)现场即兴演奏能力测试:根据给出的动机或音列进行现场即兴演奏乐曲一首(演奏时间为四分钟以内)。 2.和声、作品分析 3.中、西音乐史 报名时须交本人演奏录音光盘。内容(同考试曲目)包括: ① 演奏改编的交响乐曲一首(包括协奏曲和为电子管风琴而作的大型作品, 古典巴洛克、浪漫、近现代均可); ② 大型复调乐曲一首; ③ 本人创作乐曲一首(时间为5分钟以上,需交乐谱)。 注意事项:①即兴演奏采用动机或音列事先不通知考生,考前有20分钟的试奏和准备时间。②除铅笔外,其他物品一律不得带入考场。 手风琴 1.主科 (1)考生提供所学习巴赫十二平均律(上,下册任选)的3首“前奏曲与赋格”,由主考教师指定演奏其中的一首; (2)考生提供所学习的斯卡拉蒂3首奏鸣曲(任选),由主考教师指定演奏其中的一首; (3)技术性乐曲如托卡塔或音乐会练习曲(原创或改编); (4)多乐章手风琴原创作品一首; (5)单乐章近现代作品一首; (6)中国乐曲一首。 2.和声、作品分析 3.中、西音乐史 报名时须交(本院手风琴专业学生免):本人演奏录音或录像光盘,其中内容包括:①复调乐曲一首;②技巧性作品一首;③多乐章手风琴原创作品一首(考生应使用键盘或纽扣式自由低音手风琴)。 注意事项: (1)报名时须提交完整详细的演奏曲目及演奏时间; (2)考生应使用键盘或纽扣式自由低音手风琴参加应试; (3)所有乐曲应背谱演奏,考试时由主考教师指定考生演奏部分或全部曲目。 艺术嗓音医学 1.主科 (1)艺术嗓音医学基础和临床(笔试) (2)口试:(对此新兴学科的认识、了解、研究、目标) 2.基础理论 (1)欧洲声乐发展史 (2)专业英语文献翻译 3.演唱(中外艺术歌曲各一首) 报名时必须提交本人撰写的艺术嗓音医学或声乐教学论文一篇,同等学力报考者所交的必须是公开发表的论文。 注:报考此专业的人员的条件具有一定的耳鼻喉科临床经验、喜欢歌唱的医学院校毕业生或喜欢嗓音研究、具有一定歌唱表演经验或声乐教学经验的音乐院校毕业生。 吉他 1.主科(古典吉他演奏) (1)音阶及琶音; (2)巴赫琉特琴组曲或小提琴组曲任选一组; (3)包括轮指技巧的乐曲一首; (4)维拉-罗勃斯12首高级练习曲中任选两首; (5)自选乐曲一首10-15分钟; (6)19世纪或20世纪协奏曲一首。 2.和声、作品分析 3.中、西音乐史 注意事项: (1)报名时须提交完整详细的演奏曲目、演奏时间及本人演奏录像光盘,其中须包括全部考试内容(本院古典吉他专业学生免); (2)考生应自备尼龙弦古典吉他和脚凳(或琴托); (3)所有乐曲应背谱演奏,考试时由主考教师指定考生演奏部分或全部曲目。 ★报考作曲类、音乐学类、音乐教育、指挥、声乐等 各方向的钢琴考试要求 1.巴赫四声部前奏曲与赋格(《平均律钢琴曲》)一首。只弹赋格,可看谱。指挥方向须背谱。 2.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贝多芬《暴风雨》奏鸣曲及以上程度)。须背谱。 3.肖邦练习曲(仅指挥方向)。 注:1. 报考中国音乐史、中国传统音乐、中国少数民族音乐、中国音乐美学史、世界民族音乐方向的钢琴考试要求:复调乐曲程度可相当于巴赫三部创意曲;奏鸣曲快板乐章可相当于贝多芬第一、第五奏鸣曲(快板乐章)及以上程度。 2. 报考声乐方向钢琴考试要求:①大、中型乐曲一首;②小型乐曲一首(可用声乐伴奏一首代替)。必须背谱。 3. 凡本院普通本科(不含成教本科)毕业生报考原所学方向,或报考新方向,但本人原所学方向所要求的钢琴程度不低于新报方向者,可申请免试,不计成绩。 加 试 一、加试对象: 1. 非音乐专业毕业的考生; 2. 同等学力考生(含专科学历者、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结业); 3.报考音乐教育方向考生(本院音乐教育系毕业生除外); 4.音乐文献翻译方向考生。 二、加试内容:视唱练耳(音乐文献翻译方向加试要求见三) 三、音乐文献翻译方向加试要求: 1.音乐专业的考生加试:英文写作。 2.外语专业考生加试:视唱和乐器演奏。 考试内容和要求: 1.视唱和乐器演奏:现场视唱一首乐曲(五线谱),演奏一首乐曲。 2.英文写作:用英文写一篇命题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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