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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伦比亚总统权力

哥伦比亚总统权力(首相与总统的区别)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4-07-05 00:38:55 浏览61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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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哥伦比亚总统权力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首相与总统的区别,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哥伦比亚总统权力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本文目录

首相与总统的区别

议会君主立宪制。议会君主立宪制是以议会为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和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君主不直接支配国家政权的政体形式。这种政体形式又称议会君主制。国家的行政管理由内阁负责。内阁的首脑为首相,他由通过选举而在议员中占多数席位的政党或政党联盟的领袖担任。首相再从政见基本相同的议员中挑选阁员,然后提交君主任命,组成内阁。君主只是在名义上代表国家,并无实际行政权力。内阁向议会负责,受议会监督,向议会报告工作。内阁如失去议会信任,则必须辞职或提请君主解散议会。这时,君主亦只能照例表示同意,所以,君主是按内阁的意见行使形式上的权力,并代表国家进行礼仪活动。君主尽管是“虚位元首”,但仍具有显赫的政治地位和象征国家的尊严。这种类型的政体之所以存在,是由于某些国家情况特殊,当由封建社会转向资本主义社会时,革命不彻底,而保留下君主制的形式特点所致。它首先于1686年出现于英国。通过“光荣革命”,英国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君主立宪制国家。然后,一些国家亦仿效英国建立此种政体。目前,除英国外,君主立宪的国家还有西班牙、荷兰、卢森堡、比利时、瑞典、挪威、日本、泰国等国。1)总统制。总统制是指总统既担任国家的元首又担任政府的首脑的一种政体形式。它不在于国家是否有总统。例如,意大利设有总统,但是在意大利,总统只担任国家元首,而作为政府的首脑则是总理。因此,尽管在意大利有总统这一职位,但是意大利实行的并不是总统制,而是内阁制。总统通常定期由公民直接或间接选举产生。议会的议员也是定期由公民选举产生。但是,总统与议会是相互独立的,总统只向人民负责,不对议会负责。总统直接组织和领导政府,政府只向总统负责,不向议会负责。总统不能解散议会,议会也不能用不信任票迫使总统辞职。总统虽然可以对重大问题进行个人决策,但是议会最后通过的议案,总统必须执行。总统制始于美国。在1787年,美国在制定国家宪法时,采取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又相互制约的原则。通过选举来确定总统,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行政首脑,还兼任武装部队总司令。总统具有极大的权力,同时又受到相当程度的制约。总统可以指定人员担任政府公职和组成内阁,有权接受部长的辞职或解除其职务。总统领导内阁,但内阁只是总统的集体顾问,重大事务由总统个人决定。总统与国会的关系是国会有立法权,对国会通过的法案总统可以否决,但国会可以再以2/3多数通过后,不经总统批准即可成为法律。总统有权任命高级官员,但要得到国会的认可,同时国会还有权根据法律对总统与政府高级官员的违宪犯法行为进行弹劾。最高法院的法官由总统提名并经国会认可方能担任,而最高法院可以对国会通过的法律以违反宪法为由宣布无效。总统制是当前各国较为普遍采用的一种政体。除美国外,实行总统制的国家还有巴西、阿根廷、墨西哥、哥伦比亚、委内瑞拉、印尼、埃及等国。(2)内阁制。内阁(cabinet)一词来源于法语,有“内室”、“密室”之意。内阁作为政府机构始于英国,它是由英国国王的最高咨询机关(枢密院外交委员会)演变而来。该词后来被其他国家采用,作为国家最高行政机关的名称和组织形式。内阁制是以议会为基础而形成的。内阁的首脑由议会中通过选举而产生的议员中占多数的政党或政党联盟的领袖担任。内阁的成员由内阁的首脑从与其政见相近的议员中挑选,或由参加内阁的各党派协调分配名额产生,然后提请国家元首任命。国家元首只是在名义上代表国家,执行些礼仪上的活动,并无实际权力。国家实际权力在内阁,由内阁代表国家元首向议会负责。国家元首颁布法律、法令和发布文告都必须由内阁首脑或有关阁员签署。内阁向议会负责,定期向议会报告工作,接受监督。如议会通过对内阁的不信任案,内阁就只有向国家元首提出总辞职,由国家元首任命新的首脑重组内阁,或者是由内阁提议国家元首解散议会,重新进行议会大选,然后,根据大选结果组织内阁。内阁总揽国家政务,其首脑有权任命所有政府高级官员,负责制定和执行国家对内、对外的一切重大方针与政策。由于内阁制政府是以向议会负责为特征,故亦称之为责任内阁制或议会内阁制。属于这类政体的国家有意大利、德国、希腊、印度、新加坡等国家。不论是内阁制还是总统制,由于各个国家的历史条件和现实情况不尽相同,其宪法所规定的政体形式也不尽相同,可以说大同小异,依其主要特点可分属于二者中的某一类。但是,也有介于二者之间的,例如法国就是这样。法国有总统,也有总理。总统权力很大,是国家的权力核心。总统除拥有任命高级文武官员,签署法令,军事权和外交权等一般权力外,还拥有任免总理和组织政府、解散国民议会、举行公民投票、宣布紧急状态等非常权力。总理领导政府的活动,虽向议会负责,但却听命于总统,起辅佐总统的作用,其政府成员亦由总理提请总统任免。国民议会和参议院虽拥有立法权、预算表决权和监督权,但却受到总统与政府的限制。由于上述职权的划分,故称法国的政体为半总统制或总统制内阁制。

总统制有哪些国家

现今世界上采取总统制的国家有美国、印度尼西亚、墨西哥、危地马拉、博茨瓦纳、巴西、智利、阿根廷等大多数拉丁美洲国家和大多数中亚和非洲国家。

1.美国

美利坚合众国(英语:United States of America),简称“美国”(United States),是由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50个州和关岛等众多海外领土组成的联邦共和立宪制国家。其主体部分位于北美洲中部,美国中央情报局《世界概况》1989年至1996年初始版美国总面积是937.3万平方公里,人口3.2亿,通用英语,是一个移民国家。

美国是一个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在两次世界大战中,美国和其他盟国取得胜利,经历数十年的冷战,在苏联解体后,成为目前唯一的超级大国,在经济、文化、工业等领域都处于全世界的领先地位。

2.印度尼西亚

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印尼语:Republik Indonesia,英语:Republic of Indonesia),简称印度尼西亚(Indonesia)。是东南亚国家,首都为雅加达。与巴布亚新几内亚、东帝汶和马来西亚等国家相接。由约17508个岛屿组成,是马来群岛的一部分,也是全世界最大的群岛国家,疆域横跨亚洲及大洋洲,别称“千岛之国”,也是多火山多地震的国家。面积较大的岛屿有加里曼丹岛、苏门答腊岛、伊里安岛、苏拉威西岛和爪哇岛。

13—14世纪在爪哇形成强大帝国、16世纪末沦为荷兰殖民地。1942年被日本占领。1945年独立,1950年8月成立共和国。1963年收复了被荷兰侵占的西伊里安。

印尼人口近2.64亿(2017年),仅次于中国、印度、美国,居世界第四位。印尼是东南亚国家联盟创立国之一,也是东南亚最大经济体及20国集团成员国,航空航天技术较强。石油资源可实现净出口,印尼曾是石油输出国组织成员国(1962~2009年),近期正在重新加入该组织。印尼群岛自公元7世纪起即为重要贸易地区。

3.墨西哥

墨西哥合众国(西班牙语:Los Estados Unidos Mexicanos),简称墨西哥,是北美洲的一个联邦共和制国家,北部同美国接壤,南侧和西侧滨临太平洋,东南濒临加勒比海,与伯利兹、危地马拉接壤,东部则为墨西哥湾。

其面积达近二百万平方公里(超过760,000平方英里),为美洲面积第五大和世界面积第十四大的国家。其总人口超过1.2亿,为世界第十一人口大国,西班牙语世界第一人口大国及拉丁美洲第二人口大国。墨西哥为联邦国家,包括三十二个州;其首都和最大城市墨西哥城亦为一州。

墨西哥是美洲大陆印第安人古文化中心之一。这里曾孕育出闻名世界的奥尔梅克文化、托尔特克文化、特奥蒂瓦坎文化、萨波特克文化、玛雅文化和阿兹特克文化,后者更是成为了前哥伦布时期北美洲最大的国家阿兹特克帝国。1521年沦为西班牙殖民地。1810年9月16日墨西哥人民掀起了反抗西班牙殖民统治的战争,1821年取得独立。1824年10月建立联邦共和国。1917年颁布宪法,改为现国名。

4.巴西

巴西联邦共和国(葡萄牙语:República Federativa do Brasil),简称巴西,国名源于巴西红木。是南美洲最大的国家,享有“足球王国”的美誉。国土总面积854.74万平方公里,居世界第五。总人口2.07亿。与乌拉圭、阿根廷、巴拉圭、玻利维亚、秘鲁、哥伦比亚、委内瑞拉、圭亚那、苏里南、法属圭亚那十国接壤。巴西共分为26个州和1个联邦区,州下设市。

巴西原为印第安人居住地。16世纪初沦为葡萄牙殖民地。1822年9月7日建立巴西帝国,1889年推翻帝制成立共和国。1891年建立合众国。1967年改为现国名。

5.阿根廷

阿根廷共和国(西班牙语:República Argentina),简称阿根廷,是位于南美洲南部的一个由23个省和联邦首都(布宜诺斯艾利斯)组成的总统制联邦共和制国家,与智利、玻利维亚、巴拉圭、巴西、乌拉圭等国相接壤,东南面向大西洋。

16世纪前居民为印第安人,1536年沦为西班牙殖民地,1810年5月25日爆发了反对西班牙殖民统治的五月革命,1816年7月9日宣布独立。1853年建立联邦共和国,1994年第四次修改后的宪法规定阿根廷为联邦制国家,实行代议制民主。

阿根廷和英国在马尔维纳斯群岛(亦称福克兰群岛)存在主权争议,而此岛属英国实际控制。同时,阿根廷还主张拥有南极大陆上10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主权。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总统制

哥伦比亚总统的总统职权

共和国总统作为国家元首,政府首脑,最高行政长官,国家武装部队和国民警察的最高统帅,拥有非常广泛的职责和权力。 ①在行政方面:总统有权任命和撤换内阁部长、行政管理局局长、国家公共部门行政官员;负责颁布和执行法律,维护国家的安全和领土完整,维护公共秩序;指挥国家武装部队,有权授予高级军官军衔(须经参议院认可);有权调整各部、各行政管理局和其他公共部门的机构,根据它们的工作性质,安排和分配它们的业务;根据法律,确定国家的税收、公共财富的保管和批准投资;对金融活动、股票交易、保险及其管理、利用公共资金的人员进行监督和控制;调整外贸,对金融、股票、保险、投资等业务进行干预,对公共福利机构进行检查和监督。 ②在立法方面:总统有权宣布国民议会的开幕和闭幕;作为政府的代表,在特殊的情况下,有权召集特别国民议会;向国民议会提出全国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投资计划;向议会提出议案,负责报告工作和提交收支预算报告。 ③在司法方面:总统有权对违反宪法和法律的公职人员提出起诉;根据宪法,有权宣布赦免政治犯;向司法部门提交有关其职能实行情况的工作报告。 ④在外交事务方面:总统负责制定外交政策,领导对外关系工作,任免驻外使节,接待外国或国际组织的来访者。 ⑤其他方面:宪法第212条和213条规定,凡遇到对外战争,或国内公共秩序遭到扰乱时,在全体部长签署的情况下,总统有权宣布“戒严”和“紧急状态”。通过这一宣布,政府还将拥有宪法授予的战时或公共秩序受到破坏时的权力。总统发布命令须经全体内阁部长签名和参议院认可,众议院可将有关这些法令的期限和法令的合法性提交给最高法院。对外战争一经停止或国内动乱一经结束,政府就应宣布公共秩序已经恢复,非常法令不再有效。 宪法第198条规定,共和国总统应对其违反宪法或法律的失职行为负责。在任期内的共和国总统和正在行使行政权的总统代理人,除非由于众议院提出指控并在参议院已宣布可以立案的情况下,不因犯罪而受控告或审判。

美国总统,副总统,国务卿 三者之间权利相差多大,以及三者之间的制约关系

美国总统大于副总统大于国务卿。

美国总统制约副总统制约国务卿。

总统是共和制国家(即共和国)的最高行政元首名称。内阁制的虽然总统权力不大,但毕竟是国家元首,是一个国家的形象代表。

副总统是总统制国家中的职位,在“总统制”国家中,副总统被称为“备位元首”,当总统在任期当中死亡、因犯罪被解除职务或是不能视事时,副总统继位之。副总统基本上没有任何职权,但可经总统授权行使若干权力,权限内容由各国宪法明定之。

美国国务卿是美国国务院的首长。美国国务院(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State,有时亦用State Department),美国联邦政府主管外交并兼管部分内政事务的行政部门,直属美国政府管理的外事机构,相当于外交部。

扩展资料:

美国总统被称为“总统先生”,妻子被称为“第一夫人”,家庭被称为“第一家庭”。美国建国两百多年以来,前43任总统均为白人男性(主要为英格兰裔、苏格兰裔、爱尔兰裔6人、荷兰裔3人、德裔2人),第44任总统贝拉克·奥巴马是首位非裔男性。

美国总统的权力与影响力极大,不仅影响国内,更是影响世界其它国家。美国总统有着很大的实权,以行政权、军权为权力中心,总统也是国家的权力中心。

美国总统官邸位于哥伦比亚特区的白宫。总统专用客机被称为“空军一号”,专用直升机被称为“海军陆战队一号”,美国总统乘坐的坐骑,历来被称作“美国一号”。官方的进行曲是《向统帅致敬》。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美国总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副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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