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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培训学校招生简章 服装设计

服装培训学校招生简章(山西什么学校开有服装设计专业)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4-07-22 10:54:05 浏览42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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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山西什么学校开有服装设计专业

山西省运城市服装设计专修学校招生简章 一、 招生专业及学制层次 招生对象 专业 学制 年学费(年) 住宿费(年) 毕业去向 备注 职业中专班 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400-1000名 服装设计 二年 2000元 600元 可参加对口升大学或由学校择优推荐到北京、上海等地名优企业就业 已列入省教育厅招生计划中专 服装CAD系统 服装营销与管理 服装裁剪制作   二、学历与就业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职业中专类文凭,同时对品学兼优、成绩突出者全部安置就业,每年招生就业率95%,上岗参加工作月薪500-1000元。  三、招生对象  即日起报名,报名时持毕业证、成绩单、身体健康证、近期一寸免冠照3张,免试入学。  四、师资力量  我校主要教师具有高级职称,同时聘请北京、西安著名专业院校教授、讲师担任我校客座教授。   五、校址:运城市圣惠北路西四巷28号(圣惠桥西200米处)   六、报名联系电话:0359-2052720、2052752、2052799、2052791  七、其他说明  1、应届毕业生报考我校者,减免15%学费。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者,减免30%学费,并优先录取。  2、办理农转非户口,期满安排工作。  3、自带被、褥等生活用品。

新疆大学2022年设计学类专业招生简章

新疆大学2022年设计学类专业招生简章已经公布,来看一下详细信息。

2022新疆大学设计学类专业招生简章

新疆大学纺织与服装学院现有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纺织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等六个本科专业,一个纺织科学与工程硕士学位点。学院充分发挥综合性大学的优势,始终将服务自治区及各地区经济发展、文化建设需要作为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方向,学院注重理工学科与设计学学科相互融合、相互交叉,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专业人才培养模式。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2年纺织与服装学院实行设计学类(1305)大类招生、大类培养,开设视觉传达设计(130502),产品设计(130504),服装与服饰设计(130505)等专业,“通识教育+专业培养”、1.5年+2.5年人才培养模式。文理兼招,学制四年,学费6000元/年。2022年我校在新疆、四川、河南、河北、山东、山西、陕西、甘肃、安徽、黑龙江、云南、贵州、江西、湖南、湖北等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设计学类专业普通本科招生,最终计划以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公布的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为准。

二、专业考试

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统一组织设计学(美术类)专业考试统考(或联考)。取得设计学(美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考试本科成绩合格者可直接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我校不单独组织专业加试。

三、文化课考试

取得设计学(美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考试本科成绩合格者须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并在本科志愿相应批次填报我校及报考专业。

四、录取办法

考生的专业课统考(或联考)成绩需达到生源所在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划定的本科合格标准,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及体检合格、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级(自治区、直辖市)相应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生源所在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明确规定设计学(美术类)招生考试成绩排序规则的,我校将按照相应规定进行招生录取;生源所在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未明确规定设计学(美术类)招生考试成绩排序规则的,我校将报考我校志愿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和设计学(美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考试成绩相加,以总成绩为依据,从高分至低分择优录取。

设计学(美术类)考生志愿级差等效成绩相同时,生源所在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明确规定设计学(美术类)招生考试成绩排序规则的,我校将按照相应规定进行招生录取;生源所在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未明确规定美术类招生考试成绩排序规则的,我校将依次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

具体录取规则,以《新疆大学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公布方案为准,如教育部关于设计学(美术类)专业招生的政策有所调整,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新政策执行。

新疆大学介绍

新疆大学前身是创办于1924年的新疆俄文法政专门学校。1935年1月改建为新疆学院,1960年10月1日,正式成立新疆大学,1978年被国务院确定为新疆唯一的全国重点大学,1997年被列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00年被确定为国家西部大开发重点建设高校。2000年12月30日,新疆大学与原新疆工学院合并组建新的新疆大学。2004年,学校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部“区部共建”高校。

截至2014年6月,有各类在校生24800余人,其中全日制普通本科生19400余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800余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近300人,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800余人,留学生400余人。

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一、学校全称: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国际码:13025   二、校 址: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495号   三、办学性质:公办   四、办学层次:全日制高等教育专科(高职)   五、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六、办学条件: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从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由宁波市人民政府举办,是浙江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现有在校生逾万名;教职工630余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180余人,博士、硕士学位380余人。学校占地面积800余亩,资产总值8亿多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总值近一亿元,各类图书100万余册。现为教育部高职专科院校人才培养工作优秀院校,获得了“宁波市文明单位”、“平安校园”、“教育服务经济贡献奖”、“教育推动奖”、“浙江省优秀校园文化品牌”、“全国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奖”、“首批国家示范职业技能鉴定所”、“国家第一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等荣誉称号。   七、招生计划:我校设有53个专业(方向),按专业进行招生录取,招生总计划约为3444名,其中省内计划约3214人,省外计划约230人。省外主要面向安徽、甘肃、江西、广西、海南、辽宁、黑龙江等七个省进行招生。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级考试院(高招办)统一向社会公布。   八、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教育考试院(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高招委的有关政策规定,积极组织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根据考生德智体三方面情况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不限   3、男女比例:录取到我校所有专业的考生均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4、身体健康要求:所有专业的体检要求按照国家有关部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执行。此外,建议报考艺术专业的考生应根据自己的身体条件结合专业的特点及就业去向选择专业。   5、色盲、色弱者考生不能报考染整技术、染整技术(数码印染与营销方向)、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人物形象设计(中韩合作办学)、服装设计(中日合作办学)只招收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报考服装设计(中英班)、服装陈列与展示设计(中英班)的考生高考英语成绩须达到80分以上(含80分),如英语单科高考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时,则按英语单科高考成绩5分一档降分录取至额满。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必须对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十分清楚,必须详细了解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明确自己身体状况所不适宜报考的专业,请考生参照我校所公布招生计划的备注栏内有关说明。   九、录取具体方式:   1、根据各省教育考试院(或省招办)录取批次的安排,提前确定录取投档比例。 2、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办法的省份,执行相关省市的规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对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办法的省份,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本校的考生,若第一志愿录取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以此类推,直到录满为止。   3、对于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同分时平行志愿按名次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对享受加分政策投档的考生,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5、在投档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则按文化总分排序,文化课总分仍相同时再按单科顺序分数高低排序。单科顺序排列:文科类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类为数学、语文、外语。   6、报考音乐、美术、舞蹈、影视表演类等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各省普通高校音乐、美术、舞蹈、影视表演类等专业统考,统考成绩须达到省统一划定的合格线以上。   7、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无专业加试要求。 十、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由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印鉴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十一、收费标准:   1、学校按浙江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公布的浙江省公办普通高职院校收费标准。工科类专业6600元/年,其中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7500元/年;艺术类专业9000元/年,其中艺术设计(服装设计方向)、服装设计、艺术设计(建筑装饰方向)、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人物形象设计、表演艺术等专业9800元/年;服装设计(中日合作办学)、人物形象设计(中韩合作办学)专业学费15000元/年;其他专业学费按照6000元/年。   2、住宿费:四人间(每生/年1200元)、五人间(每生/年1000元)。   十二、学校对优秀考生激励措施:   (一)浙江省生源第三批一志愿填报我校,并且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享受下列政策:   ①普高第三批(理科)名次前15000名(含)的考生,确保录取在所填第一专业志愿(除宁波轨道交通集团订单班外);   ②普高第三批(理科)名次前20000名(含)的考生,确保录取在所填前四个专业的其中一个专业志愿中(除宁波轨道交通集团订单班外);   ③普高第三批(文科)名次前10000名(含)的考生,确保录取在所填第一专业志愿(除宁波轨道交通集团订单班外);   ④普高第三批(文科)名次前12000名(含)的考生,确保录取在所填前四个专业的其中一个专业志愿中(除宁波轨道交通集团订单班外);   (二)符合条件的优秀考生可享受我校新生奖学金   奖励对象为一志愿填报我校且已被我校录取,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到手续的全日制新生。奖励标准:一等奖学金10000元/人,二等奖学金5000元/人,三等奖学金2000元/人。(详见我校《新生奖学金实施办法》) (三)在校生可参加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定,对家庭经济困难和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金、国家贴息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入学和临时困难补助等多种助学形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按《报到须知》中的规定,按期到我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又无正当理由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校按规定进行体格复查和招生条件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3、录取考生可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查询录取结果   十四、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招生办联系电话:0574-86328888、86328004、86329141   2、传 真:0574-86328888   3、分院联系电话(0574-)   机电与轨道交通学院:86329652 商学院:86329938   信息媒体学院:86329610 艺术与设计学院:86329968   时装学院:86329925 纺织学院:86329896   国际学院:86329936   4、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495号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邮编: 315211 5、院校网址:http://www.zjff.edu.cn/ 招生网网址:http://zs.zjff.edu.cn/ 官方微博:http: //weibo.com/zjffxy 6、纪检监察监督电话:0574-86329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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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长咸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