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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金山和约对中国有哪些不利条款

旧金山和约对中国有哪些不利条款(日美安全保障条约的国际评价)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4-09-22 06:24:10 浏览4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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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旧金山和约对中国有哪些不利条款,日美安全保障条约的国际评价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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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美安全保障条约的国际评价

1951年9月8日,美国及一些国家在排除中国的情况下,与日本缔结了《旧金山和约》,规定北纬29度以南的西南诸岛等交由联合国托管,而以美国作为唯一的施政当局。同年9月18日,周恩来外长代表中国政府郑重声明,《旧金山和约》由于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准备、拟制和签订,中国政府认为是非法的、无效的,因而是绝对不能承认的。而且,该和约所确定的交由美国托管的西南诸岛并不包括钓鱼岛。1953年12月25日,琉球列岛美国民政府发布《琉球列岛的地理界限》(第27号布告),擅自扩大美国的托管范围,将中国领土钓鱼岛裹挟其中。美国的这一做法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1971年6月17日,美国与日本签署了《关于琉球诸岛及大东诸岛的协定》(又称“归还冲绳协定”),将琉球诸岛和钓鱼岛的“施政权”“归还”日本。对此,中国政府和人民以及海外华侨华人表示了强烈反对。中国外交部发表严正声明,强烈谴责美、日两国政府公然把中国领土钓鱼岛划入“归还区域”,指出“这是对中国领土主权的明目张胆的侵犯。中国人民绝对不能容忍!” 1972年9月25日 日本国总理大臣田中角荣访问中国,周恩来总理接待,会谈后双方宣布,在三个问题上达成共识,其中一条包括中方认可中美安保条约。对此,美国政府不得不作出澄清,公开表示:“把原从日本取得的对这些岛屿的施政权归还给日本,毫不损害有关主权的主张。美国既不能给日本增加在它们将这些岛屿施政权移交给我们之前所拥有的法律权利,也不能因为归还给日本施政权而削弱其他要求者的权利。……对此等岛屿的任何争议的要求均为当事者所应彼此解决的事项。”同年美国参议院批准“归还冲绳协定”时,美国国务院发表声明称,尽管美国将该群岛的施政权交还日本,在中日双方对群岛对抗性的领土主张中,美国将采取中立立场,不偏向于争端中的任何一方。直到2012年左右,美国国务院仍一再重申:“美国的政策是长期的,从未改变。美国在钓鱼岛最终主权归属问题上没有立场。我们期待各方通过和平方式解决这个问题。” 事实说明,无论是19世纪末日本窃取中国领土钓鱼岛,还是20世纪70年代美日对钓鱼岛进行私相授受,都严重侵犯了中国的领土主权,都是非法的、无效的,不可能也没有改变钓鱼岛属于中国的事实。 2014年4月23日,美国总统奥巴马将抵达日本,展开其亚洲四国之行的首站行程。抵日前,奥巴马接受日本《读卖新闻》书面专访时指,钓鱼岛适用于美日安保条约。这也是美国总统首次对此做明确表示。 奥巴马在专访中表示,美国的政策是明确的——钓鱼岛是由日本管理,因此属于美日安保条约第五条的范围之内。他还反对任何试图影响日本管理钓鱼岛的单方面行动, 还呼吁通过外交对话解决争议。 报道指,这是在任的美国总统首次明确表示钓鱼岛问题适用于日美安保条约。奥巴马同时表示,支持安倍政权解禁集体自卫权。这也是美国在任总统首次表明支持日本行使集体自卫权。 美国将在亚太地区与日本这样的同盟国紧密合作,再次发挥主导作用。奥巴马以此表示将亲自主导、推进“亚太再平衡战略”。 美国此前曾表示,对钓鱼岛最终主权不持立场,但承认日方对该岛屿的行政管辖权。对此,中国外交部曾多次强调,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中国对此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美日安保条约》是冷战时期的产物,不应超出双边范畴,不应损害第三方利益。 中方指出,美方曾多次表示在中日领土争端问题上不会选边站队,希望美方从本地区和平稳定大局出发,言行一致,不要发出自相矛盾的错误信号,多做有利于本地区和平稳定的事情。 2014年4月25日,美国白宫发表了总统奥巴马与日本首相安倍晋三举行首脑会谈后的美日联合声明。针对规定美国对日防卫义务的《美日安保条约》,声明宣称包括钓鱼岛在内,适用于所有处于日本施政权之下的区域。 而日本官房长官菅义伟也在25日的记者会上表示,有关美日首脑会谈后发表的联合声明“目前正在最后协调”。 此前,奥巴马在访问日本前夕,在接受日本《读卖新闻》书面采访时宣称,钓鱼岛处于日本政府的施政权之下,系《美日安保条约》的适用范围。此次也是奥巴马首次公开就钓鱼岛问题作出表态。 针对美方此次就钓鱼岛问题的立场,中国外交部发言人秦刚在4月24日的记者会上指出,中方在钓鱼岛问题上的立场是明确、坚定和一贯的。中方已经多次阐明中方坚决反对将钓鱼岛作为《美日安保条约》适用对象的严正立场。所谓《美日安保条约》是冷战时期的产物,它不应针对第三方,也不应损害中国的领土主权。不管别人说什么、做什么,都改变不了钓鱼岛是中国固有领土这一根本事实,也动摇不了中国政府和人民维护国家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的决心和意志。

当前我国海洋权益争端的现状及其主要原因是什么

一、我国海洋权益争端的现状 黄 海 黄海,总面积约38万平方公里的海域中应划归中国管辖的有25万平方公里,可是在海域划界问题上,韩国主张等距线为界。如果按此划分,他们可以多划18万平方公里,因此中国与朝鲜和韩国存在着18万平方公里的争议海区。韩国去年开始在远离朝鲜半岛西部海岸大陆架勘探石油,勘探地点越过两国等距线50千米。可以看出韩国在与中国争夺海洋资源咄咄逼人的态势。在大陆架划分问题上,韩国采取的是实用主义的态度,它在处理与日本的海底底土时主张大陆架自然延伸原则,而在处理与中国的海底底土问题时就“忘记”了这一原则。韩国之所以如此做,是因为中国大陆边缘自然延伸的大陆架延伸到距朝鲜半岛较近的地方,以大陆自然延伸原则划分大陆架对其不利。 此外,在领海划分上我国与朝鲜以124°10′6″E为领海分界线,存在的问题是我国船只一出海就是朝鲜水域,虽然两国确定在123°59′E至124°26′E间两国一切船舶可自由航行,但这毕竟是一个被动的权宜之计。中朝在专属经济区(朝鲜称为经济水域)的划分上存在较大分歧,朝鲜在1977年6月颁布的“关于建立朝鲜民主主义共和国经济水域的政令”中声称其经济水域在不能划至200海里的海域划至海洋的半分线,即中间线,这是我国不能接受的,在北黄 海,中国一侧岸线长度为688公里,朝鲜一侧仅为414公里,其比例为1∶0.6,且黄海沉积物大部分来源于中国大陆,按中间线法划分显然有失公平。 东 海 东海,总面积约77万平方公里,它是中、日、韩三国陆地领土环绕的一个半封闭的海域。东海大陆架蕴藏着丰富的石油资源。韩国和日本都提出以等距离原则为根据提出对东海大陆架进行划分,而我国坚持自然延伸原则和公平原则,双方(三方)有极大分歧。按日本的无理要求,日本与中国有16万平方公里、韩国与中国有18万平方公里的争议地区。这其中以我国与日本的争端最为激烈,日本故意忽视冲绳海沟单方面宣称与我国是共大陆架国家,妄图争夺我大陆架。近年又因中国在东海的正常开采活动制造事端,进而提出在日中等距线两侧共同开发的方案,企图使等距线划分事实化。日本无理指责我国海洋科学考察船在该海域从事海洋科学考察活动为侵犯其管辖海域。此外,我国在东海作业的渔船、海洋科学考察船经常遭到日本海上自卫队和海保厅舰机的无理骚扰、跟踪和监视。 1895年日本趁甲午战争清政府败局已定,在《马关条约》签订前三个月窃取这些岛屿,划归冲绳县管辖。1943年12月中、美、英发表的《开罗宣言》规定,日本将所窃取于中国的包括东北、台湾、澎湖列岛等在内的土地归还中国。1945年的《波茨坦公告》规定:"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同年8月,日本接受《波茨坦公告》宣布无条件投降,这就意味着日本将台湾、包括其附属的钓鱼诸岛归还中国。但1951年9月8日,日本却同美国签订了片面的《旧金山和约》,将钓鱼诸岛连同日本冲绳交由美国托管。对此,周恩来总理兼外长代表中国政府郑重声明,指出旧金山和约是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对日单独和约,不仅不是全面的和约,而且完全不是真正的和约。中国政府认为是非法的,无效的,因而是绝对不能承认的。1971年6月17日,日美签订"归还冲绳协定"时,这些岛屿也被划入"归还区域",交给日本。对此,我国外交部于1971年12月30日发表声明,强烈谴责美日两国政府公然把我钓鱼诸岛划入"归还领域",严正指出"这是对中国领土主权明目张胆的侵犯。中国人民绝对不能容忍。"美日两国在‘归还’冲绳协定中,把我国钓鱼岛等岛屿列入‘归还区域’,完全是非法的,这丝毫不能改变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钓鱼岛等岛屿的领土主权"。其后,美国国务院发言人表示,"归还冲绳的施政权,对尖阁列岛(即我钓鱼岛)的主权问题不发生任何影响"。 近年来,日本在钓鱼岛问题上不断制造事端,企图将非法占有的钓鱼岛变成其合法领土。 南 海 南海,是一个半封闭的海,北濒中国大陆和台湾,东临菲律宾群岛,南以连接西南婆罗洲到苏门答腊的一条线为界,西南是从马来西亚到马泰边界再到越南南端和越南南部沿岸。南海的总面积350万平方公里。岛屿大都狭小, 其中最大者为东沙岛,12平方公里,其他各岛面积要小得多。西沙最大的永兴岛为1.85平方公里。南海有丰富的矿产资源和渔业资源同时蕴藏着大量的油气资源,因此被周边国家觊觎。我国在南海的传统海疆线(既地图上的不连续线),是二次大战结束后,我国于1946年11 月—12月从日本手中接管西沙和南沙群岛时划定的。1947 年我国内政部公布了南海诸岛170多个岛、礁、沙、滩的名称。同年10月内政部还公布了“我国四至地点及其经纬度、我国与各邻国之境界线之名称与起迄地点”,同年12月内政部方域司绘制的南海诸岛位置图(1948年2 月出版)、西沙群岛图、中沙群岛图、南沙群岛图,在南海诸岛的周围明确标绘了断续国界线。当时南海的周边国家并未提出任何异议。但是随着1982年《海洋法公约》的制定,国家管辖范围内的海域明显扩大,南沙的周围邻国纷纷觊觎南沙群岛,悍然侵占南海海域。截至目前为止,越南已占据了约21个岛礁,菲律宾占了约8个, 马来西亚占了约3个,文莱和印度尼西亚我国南海的岛礁也都提出领土要求。 目前东南亚国家为了巩固“既成事实”,进一步扩大它们在南海的海洋权益,千方百计地使南沙问题“国际化”。而某些国家竟然提出用“南极模式”来解决南海问题,甚至要求对南海进行国际共管。这都是侵犯中国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的。 二、我国海洋权益争端的主要原因 1、 历史原因:二战后形成的波茨坦-雅尔塔体系是现今世界政治关系的基础,也是东亚大多数国家领土及领海边界的划定依据。我国与周边国家疆界的划定也是以这个体系中的一系列公告作为法律依据的。根据波茨坦公告中国应当收回自1895年后所有被日本侵占的领土。因此东海的台湾以及钓鱼岛群岛,南海的西沙、南沙都是属于中国的领土。但是由于二战结束后以美国为首的资本主义阵营出于封锁,围堵共产主义中国的需要,长期霸占钓鱼岛,后转让给日本,埋下今日的东海争端的伏笔。而后又鼓动东南亚国家敌视中国,促使其侵占中国在南海的岛礁。而日本则希望通过继续占领二战时所掠取的中国领土-钓鱼岛来突破雅尔塔体系,摆脱战败国阴影。 2、 周边国家对资源的觊觎:中国的近海大陆架蕴藏有丰富的石油、天然气资源,在能源短缺的今天必然会被周边国家觊觎。而南海有丰富的渔业资源、鸟粪石以及石油天然气资源,同时是战略要道有着重要的战略意义。因此,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周边国家借国际海洋法规的名义,瓜分我国大陆架以及经济区,甚至公然岛屿也就不足为奇了。 3、 我国长期以来对海洋权益的漠视也是现阶段与周边国家海洋权益争端白热化的原因。由于我国是传统的大陆国家,因此对海洋并不重视。由于不断的国内政治斗争,在我国宣布领海后并没有有效的行使主权。因此,南海的诸多岛屿被东南亚国家偷偷占领。而在改革开放后,为了拥有一个和平的国际环境,我国宣布对领海争端“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没有及时收回被侵占的岛屿,也是产生现在的被动局面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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