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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获得国家奖学金都有哪些条件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到底要怎样获得呢,做到这些,你也可以_1
江南大学的研究生奖学金的标准是什么
江南大学的研究生奖学金的标准为博士研究生3万元/生,硕士研究生2万元/生。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对象为学制内全日制在读的非委培(非定向)博士和硕士研究生。研究生在攻读博士或硕士学位期间原则上只能获得一次国家奖学金。
(一)研究生申请国家奖学金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读期间学业成绩优秀、科研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
(1)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平均不低于75分;
(2)博士研究生在SCI、SCIE、EI(核心期刊)、SSCI、A&HCI等国内外权威核心期刊上已发表(含在线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一篇以上,其中江南大学为第一作者或责任作者单位、本人为第一作者的至少一篇。
(3)硕士研究生在学术科研、竞赛展演、社会实践及志愿服务等方面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理工农医类在CSCD、人文社科类在核心及以上级别期刊上已发表(或正式录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②获专利授权或专利申请号(排名列前三位);
③获得省部级或全国性行业协会及以上的表彰奖励。
(二)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评国家奖学金:
1、截止到本通知下发之日尚未注册报到或仍处于休学等学籍异动状态的;
2、课程考试有不及格科目或中期考核不合格的;
3、在科学研究和学术活动中有过违反学术道德和学术不端行为的;
4、受到过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请问:研究生申请国家奖学金应具备什么条件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普通高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所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基本申请条件包括: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④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同时,研究生在申请国家奖学金时应当注意以下情况:① 当年毕业的研究生不再具备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资格。②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③超出基本修业年限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④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但由于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的研究生,期间内原则上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发放条件
法律分析:基本申请条件 :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校规章制度;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申请、评审与发放: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学生提交申请后,高校负责组织评审,并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向获奖学生颁发证书。
法律依据:《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五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1.什么是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网页链接
答: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普通高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和人数是多少?
答:普通高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奖励4.5万名在读研究生。其中,博士研究生1万名,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3.5万名,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按照普通高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分配比例分配奖励名额和资金。
3.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需要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答:(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如何评审和发放的?
答: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所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或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国家奖学金的评定;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或已经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国家奖学金的评定。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硕博连读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在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各培养单位根据财政部、教育部颁布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和本单位制定的具体评审办法进行组织评审。培养单位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培养单位应将研究生获得国家奖学金情况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并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