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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中外合作办学招生简章 学院

苏州大学中外合作办学招生简章(苏州大学文正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3-12-22 10:54:12 浏览43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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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苏州大学文正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国标代码:13983   江苏省招生代号   普通文、理及艺术类专业招生代号:1833;   人力资源管理(空乘)专业招生代号:1853;   电气类(中外合作办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招生代号:1876。   收费许可证号:05004806400   办学许可证号:教民132050600000311号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事证第232000003295号   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号:苏教发广字(2015)第A002-2号   一、学校名称: 苏州大学 文正学院。   二、办学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吴中大道1188号。   三、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四、招生类型: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   五、学历层次:本科。   六、学制与学习年限:学制4年;学习年限3—8年。   七、收费项目及标准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有关文件及通知精神收费。   1.学费:以学位授予类别为依据,人文社科类专业每学年学费标准为14000元/人;理工科类专业每学年学费标准为15000元/人;艺术类专业每学年学费标准为16500元/人;电气类(中外合作办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每学年学费标准为25200元/人(第四年赴美国爱达荷大学学习者,国外学习费用按照相关规定另收);金融学(教改实验班)学费按照省物价局等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2.书籍、讲义等代办费按实收取。   3.住宿费:2000元/年。   八、退费办法   对已录取考生因各种原因退学、转学、出国而终止学业的,按照苏价费103号文件规定,退还全部或部分学费、住宿费。   九、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   1.招生计划、录取批次等以相关省份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今年我院在江苏、山西、上海、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等16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均有招生计划。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见相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报(招生计划专刊)或 苏州大学 文正学院学院招生信息网   十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吴中大道1188号 邮编:215104   学院网址:http://www.sdwz.cn   招生网址:http://zs.sdwz.cn   电子邮箱:sdwzzs@qq.com   咨询电话:0512-66551901   咨询 Q Q:1849026034   微信账号:sdwzzs   传 真:0512-66551906;68230911   监督电话:0512-66576346

苏州大学中外合办专业怎么样

可以用更少的钱出国留学,总体来说更好。苏州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创办于2004年。是江苏省教育厅和教育部正式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可以在教育部合作教育督导信息平台上查询。与普通的留学培训项目和直通车项目有本质区别。目前已与加拿大、美国、英国等国的6所大学合作,多层次、多专业办学。为学生出国留学提供了一种安全、便捷、性价比高的方式。该专业的优势如下:1。依法规范办学由来已久。创办于2004年,是江苏省教育厅、教育部正式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已有14年办学经验。2.强师培养模式创新教学由苏州大学优秀教师与国外教育机构联合授课,以外籍教授为主。实施语言(雅思)-文化-专业课一体化教学的人才培养模式,让学生提前适应国外的教学方式,实现完美过渡。3.培训质量有保证,获得文凭的比例高。国外优质教材,国际化教育环境,全日制、小班化教学,教学质量有保障。只要学生的语言成绩和专业课成绩达标,就必须被国外合作大学录取。近年来,98%左右的学生可以拿到国外的高等文凭。4.共享名校资源管理标准。严格学生的教学和生活都在苏州大学本部,共享教学设施、生活设施、体育设施、图书馆等。苏州大学的本科生和研究生。项目设有招生、教务、学生事务、海外服务等部门。,具有健全的制度和严格的管理,并为每个班级配备专职班主任实施后续管理。5.便捷的留学全程跟踪服务有专业的留学服务团队,为学生提供一站式留学服务,包括国外大学申请、学分对接、签证办理、专送、国外机场接机、录取、值机安排等全流程服务。,以免学生和家长担心。留学期间,项目会继续关注他们的学习和生活。

苏州大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

摘要您好,2021年苏州大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 1、学费:国内学费264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学生在国内学习阶段的学费按学年收取,在国外学习阶段的费用按《关于印发的通知》(苏大财(2014)5号)执行。

2、住宿费:每人每年500元至1500元,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8-13

苏州大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

您好,2021年苏州大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 1、学费:国内学费264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学生在国内学习阶段的学费按学年收取,在国外学习阶段的费用按《关于印发的通知》(苏大财(2014)5号)执行。

2、住宿费:每人每年500元至1500元,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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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名称:苏州大学学校地址:天赐庄校区坐落于江苏省苏州市十梓街1号;独墅湖校区坐落于苏州工业园区仁爱路199号;阳澄湖校区坐落于苏州市相城区济学路8号。上级主管部门:江苏省教育厅办学层次及类型:本科,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国家“211工程”、“2011计划”入列高校,教育部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第三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苏州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第四条 苏州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五条 苏州大学设立招生委员会,确定本科招生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审议本科招生政策、计划和录取原则,讨论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为本科招生工作提供指导意见。招生委员会下设本科招生领导小组,根据招生委员会的授权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编制招生计划、决定选拔测试方案、确定录取标准、审核录取结果等本科招生具体事项。第六条 招生就业处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管理工作。第七条 学校纪委、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本科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实施。第三章 招生计划、报名条件及录取原则第八条 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组织下开展本校本科招生录取工作。第九条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促进教育公平的决策部署,依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各省生源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办公布的为准。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0.5%,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并严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延录取。第十条 学校部分本科专业按大类招生,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将大类视作一个专业填报即可。按大类招收的新生,入学时在大类内不分专业,在完成大类基础课程学习后,根据自身的专业发展目标、兴趣特长等,参加大类的分流,进入大类中的具体专业学习。学校按大类招生的有:中国语言文学类。第十一条 报名条件1.凡通过生源地省级招办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均可报考。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的有关规定。除此以外,根据相关专业培养及就业的实际情况,报考材料类、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者,要求无色盲、色弱;报考医学影像学专业、护理学专业者,建议身高男生不低于1.65米、女生不低于1.55米;报考法医学专业者,建议身高男生不低于1.70米、女生不低于1.60米。3.高考外语语种要求: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程只开设英语课程。纳米材料与技术专业要求考生英语基础扎实、英语成绩优秀,以适应全英文教学环境;音乐表演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部分课程以英文授课,要求考生有良好的英语基础。4.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专业要求考生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5.我校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保送生等特殊类型考生,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报考并享受我校相应类型录取政策。6.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提前批艺术类、体育类专业,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中不合格(或D级)不得超过三门;地方专项计划(院校代号1261)、本科一批(院校代号1261、1508),两门选修测试科目等级不低于AB;本科一批(院校代号1266)、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院校代号1635),两门选修测试科目等级不低于BB。7.江苏省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类和学业水平测试科目要求,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其他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类要求。第十二条 录取原则1.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普通类、体育类和艺术类专业分类分批次录取。2.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报考情况,与省级招办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比例。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3.我校本科招生实行按志愿录取。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若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若首轮投档完成生源不足,剩余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后仍未完成的计划调整至生源充足的其他省份。4.符合照顾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总成绩参与专业录取排序。我校在江苏省招生,执行江苏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规定的照顾录取政策;在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原则上认可各省级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5.江苏省普通类专业进档考生选修测试科目等级加分政策:物理或历史科目等级达A+的考生加3分、等级为A的考生加1分,其他选修测试科目等级达A+的考生加1分,考生按加分后的总成绩参与专业录取排序。高水平运动队考生不享受选修测试科目等级加分政策。6.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在特殊类型招生中,将作为报名资格审核的参考。7.普通类专业录取方法:⑴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原则江苏省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加分后的总成绩安排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若考生加分后的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原始投档分、选测科目等级(从高到低依次为A+A+、A+A、AA、A+B+、A+B、AB+、AB、B+B+、B+B、BB)、语文与数学科目的总分(含附加分)从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则文科类考生再依次按语文(不含附加分)、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理科类考生再依次按数学(不含附加分)、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内蒙古自治区采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⑵非江苏省进档考生在安排专业时,按实际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实际投档成绩是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投档规则生成的、在我校接收的考生电子档案中实际呈现的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实际投档成绩相同时,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依次按实考总分、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则再依次按选考科目中第一高分科目、第二高分科目、第三高分科目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文史类考生依次按实考总分、语文、数学、综合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理工类考生依次按实考总分、数学、语文、综合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⑶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原则上只录取填报有此类志愿的考生。8.体育教育专业,对进档考生按实际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江苏省考生当实际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成绩、文化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9.保送录取运动员、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播音与主持艺术、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等录取办法依据教育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及我校本年度相应招生简章执行。10.国家专项计划考生、地方专项计划考生、面向江苏省部分地区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考生、南疆单列计划考生、内地新疆高中班毕业生、内地西藏班毕业生、定向就业考生、少数民族预科班结业后转入本科考生,按照教育部、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规定进行录取。第四章 附则第十三条 高考成绩优异且录取在有关专业的考生,入学后有机会选拔进入敬文书院、唐文治书院、巴斯德英才班学习。第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入学体检复查。经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者,由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经查实有弄虚作假、骗取高考加分资格或录取资格、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第十五条 我校录取新生实行完全学分制,学分制学费收费标准按江苏省有关部门审批的标准执行;大类招生的,专业类的年学费标准按《江苏省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表》(苏价费〔2014〕136号)规定的本专业类别学费标准执行,分流后按所在专业收费标准执行。住宿费为每人每年500元至1500元,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学生在国内学习阶段的学费按学年收取,在国外学习阶段的费用按《关于印发《苏州大学学生赴国(境)外大学交流学习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大财〔2014〕5号)执行。第十六条 学校设立以“扶持培育、奖励优秀、励志助学”为宗旨的评奖评优体系,形成了以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减免学费、困难补助为主的“六位一体、联动助学”保障机制,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努力实现资助体系奖优助贫的价值理性和人文关怀,激励广大学子成长成才。有关程序按国家、生源地相关主管部门和学校规定执行。第十七条 学校本科招生网提供我校招生计划、招生政策、学费标准和录取规则等招生信息查询。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录取工作结束后,学校将及时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录取结果。第十八条 联系方式学校网址:苏州大学2020年6月

苏州大学文正学院中外合作办学什么意思

摘要指外国教育机构同中国教育机构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的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机构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8-03

苏州大学文正学院中外合作办学什么意思

指外国教育机构同中国教育机构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的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机构

还有其它问题吗?

进入苏州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需要高考达到多少分!七选三有要求吗

没有公布,只公布苏州大学录取分数线

您好,还有其它问题吗?

代号为1635的苏州大学的校址在哪里

1635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招生院校代号,校区位于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十梓街1号,学校包含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新能源材料与器件(中外合作办学)、纺织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物流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江苏省内采用单独的院校代号,考生填报该类专业需要选择院校代号为1635的苏州大学院校志愿进行填报。

如果想同时填报苏州大学相应批次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和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就需要在相应批次平行院校志愿栏选择“1635苏州大学”和“1261苏州大学”院校志愿分别填报,需占用考生两个院校志愿位置。

苏州大学在江苏的1266、1635、1508院校代码和普通类的1261院校代码是分别单独录取的,需要占用考生不同的院校志愿位置,不会混在一起录取。

普通类专业录取方法

1、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录取排序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专业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2、若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于录取规则另有规定,按其规定执行。其中,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3、进档考生的录取排序成绩使用生源地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

4、进档考生同分排序规则。考生的录取排序成绩相同时,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考生依次按实考总分、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则再依次按选考科目中第一高分科目、第二高分科目、第三高分科目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以上内容参考 苏州大学—2020年答考生问

以上内容参考 苏州大学—苏州大学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苏州大学的中外合作办学怎么样

苏州大学的中外合作办学非常不错。苏州大学属于国家211工程名校,师资力量雄厚。

苏州大学,简称“苏大”,坐落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苏州,是教育部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的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2011计划”首批入选高校。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江苏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入选国家“111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

科研平台

截至2019年11月,学校有1个国家2011协同创新中心(牵头单位);1个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

1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工程实验室,2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2个国家级国际合作联合研究中心,3个国家级公共服务平台,1个国家大学科技园,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江苏省高校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建设点。

4个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21个省部级哲社重点研究基地,30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11个省部级公共服务平台,4个省部级工程中心。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苏州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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